(五)創新投融資方式方法。
湖南等省(市)提出,支持省出資國有企業靈活運用銀行信貸、企業債券、信托計劃、產業基金、股權投資、風險投資、信用擔保、融資租賃、BT(建設一轉讓)、BOT(建設一經營一轉讓)、EPC(投資、設計、施工、運營一體化招標)等多種方式,創新項目融資,爭取間接融資,擴大直接融資,破解融資困局。
(六)盤活政府性資金。
湖北等省(市)提出,對投入省出資企業的國債資金、轉貸資金、財政周轉金、部門轉借資金等政府性資金,全面進行清理,按照“新老劃斷、一企一策”的原則分類盤活。對作為資本金投入省出資企業的國債資金、開發銀行轉貸資轉借資金,符合規定的轉增省出資企業的資本金。
(七)為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提供政策支持
遼寧等省(市)在充分利用國家政策的同時,深入調查摸底,研究制定分類解決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殼企業職工安置、廠辦大集體、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以及困難企業欠繳社會保險等歷史遺留問題的統一政策措施和方案。多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公共財政資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企業自籌資金共擔改革成本的機制,先易后難,分步實施。探索設立國有企業改革專項基金,解決歷吏遺留問題,支持國有企業改革發展。
(八)完善考核激勵機制。
上海、江蘇等省(市)提出,在具備條件的競爭類企業,可采取股權和現金、當期和任期相結合的分配形式,逐步建立針對企業核心骨干的長效激勵機制和與市場機制相適應的分配機制。對高新技術和創新型企業,可實施科技成果入股、專利獎勵等激勵方式。允許國有創投企業建立項目團隊跟投機制。廣東省提出,“企業現任高級經理人員可自主選擇按職業經理人制度模式管理",“探索以企業經濟效益的增量部分作為企業負責人激勵來源的激勵機制,鼓勵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開展市值管理和股權激勵計劃試點,支持二級及以下競爭性企業尤其是創新型、科技型企業探索增量獎股、期股期權、虛擬股權、崗位分紅權等多種激勵途徑”等。
此外,上海、山東、黑龍江等省(市)關于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意見中提出,在推進國有企業改革過程中,建立鼓勵改革創新的容錯機制。
三、國有企業改革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議
(一)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過程中資產評估問題。
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和《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國資委令第12號)的規定,企業整體或部分改制為公司制企業的,需要進行資產評估。但是,現階段我國存在資產評估、土地估價、礦業權評估等六類評估資質,分屬多個部委管理,國有資產評估法律法規有待進一步完善。同時,由于缺少評估立法及有效監管,評估機構執業過程中存在刻意迎合客戶的不合理需求,惡意串通,出具虛假、違規評估報告等現象。
全國人大常委會一直以來都將制定資產評估法列入立法規劃,國務院也將其列入立法工作計劃,且國資委正在研究起草《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條例》,將對國有資產評估作出相應規定建議全國人大財經委、財政部、國資委、國務院法制辦會同有關部門,抓緊修改完善國有資產評估體系、加強國有資產評估法律制度建設。對國有資產評估的原則、范圍、方法、程序、定價依據、評估機構管理等從法律層面加以約束,加強對資產評估機構建設和科學評估的引導,加強社會和市場對資產評估過程及結果的監督。
(二)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過程中資產評估產生的稅費及瑕疵資產問題。
根據相關文件規定,企業在改制過程中資產評估產生的增值部分要繳納一定的稅費,且部分應納入改制范圍的房屋、土地等資產由于年代久遠導致權屬不清、手續不完整等問題,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國有企業改制的順利進行。為推動完善現代企業制度,財政部會同稅務總局、國資委等有關部門已經起草了關于國有企業改制上市中對注入上市公司的資產評估增值轉為國家資本金的所得稅統一處理政策。建議財政部等部門加快出臺有關政策,且由國資委會同國土資源部等有關部門研究,對企業改制過程中確因歷史原因無法提供資產權屬證明的,在辦理權屬登記時給予簡化程序的政策支持。
(三)土地資產處置政策依據問題。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國有企業改革政策 措施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