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確目標任務和總體要求
4.明確辦案范圍。對于改革開放以來作出的涉及重大財產處置的產權糾紛以及民營企業和投資人違法犯罪的生效裁判,當事人、案外人提出申訴的,人民法院要及時審查,認真甄別;確有錯誤的,堅決依法糾正。
5.突出工作重點。著重抓好重大典型案件的甄別、糾正和宣傳工作。注重查清案件事實和焦點問題,厘清相關法律政策問題,摸清案件背景和社會反應,準確適用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作出妥善處理。對重點案件要逐案制定包括立案、再審、執行、善后在內的一攬子工作方案。
三、正確把握工作原則
6.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以發展眼光客觀看待和依法妥善處理改革開放以來各類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經營過程中存在的不規范問題。
7.堅持平等保護原則。為各類產權主體提供平等的司法保護,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暢通產權申訴案件的立案渠道,規范適用再審審理程序,確保訴訟地位平等、訴訟權利平等、法律適用平等。
8.堅持依法糾錯原則。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在新舊法之間從舊兼從輕等原則,嚴守法定程序。對符合再審條件的申訴案件,依法啟動再審程序;對確有錯誤的生效裁判,堅決予以糾正,維護公平正義,提升司法公信。
9.堅持糾防結合原則。通過對產權錯案冤案的甄別和糾正,強化審判監督司法救濟、倒逼防錯和統一法律適用功能;落實司法責任制,加強源頭預防。
四、嚴格甄別糾正工作程序
10.保障訴訟權利。暢通申訴渠道,做好訴訟服務。充分尊重、依法保障當事人的申請權、申訴權、知情權、陳述權、辯護辯論權和處分權。
11.強化程序監督。對產權申訴案件,要加強審級監督,上級法院可以提審和改判的,不宜指令再審和發回重審,強化對下級法院辦理產權案件的監督和指導,防止程序空轉。重視檢察監督,依法辦理檢察機關提起的抗訴和檢察建議案件。
12.維護程序公正。落實接談要求,完善詢問方式,充分聽取申訴人的意見。突出庭審功能,注重裁判說理,強化司法公開。加強司法救助與法律援助,為確有困難的涉訴民營企業及投資人減輕負擔。
五、審慎把握司法政策
13.準確把握罪與非罪的法律政策界限。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特別是合同糾紛與合同詐騙的界限、企業正當融資與非法集資的界限、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兼并重組中涉及的經濟糾紛與惡意侵占國有資產的界限。準確把握經濟違法行為入刑標準,準確認定經濟糾紛和經濟犯罪的性質,堅決糾正將經濟糾紛當作犯罪處理的錯誤生效裁判。對于在生產、經營、融資等活動中的經濟行為,當時法律、行政法規沒有明確禁止而以犯罪論處的,或者雖屬違法違規但不構成犯罪而以犯罪論處的,均應依法糾正。
14.堅決糾正以刑事執法介入民事糾紛而導致的錯案。對于以刑事手段迫使當事人作出意思表示,導致生效民事裁判錯誤的,要堅決予以糾正。對于涉及犯罪的民營企業投資人,在當事人被采取強制措施或服刑期間,依法保障其行使財產權利等民事權利。對于民營企業投資人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嚴重影響行使民事訴訟權利,被解除人身自由限制后,針對民事案件事實提供了新的證據,可能推翻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應當依職權調查核實;符合再審條件的,應當依法啟動再審。
15.依法妥善處理因產權混同引發的申訴案件。在甄別和再審產權案件時,要嚴格區分個人財產和企業法人財產,對股東、企業經營管理者等自然人違法的案件,要注意審查在處置其個人財產時是否存在隨意牽連企業法人財產的問題;對企業違法的案件,在處置企業法人財產時是否存在隨意牽連股東、企業經營管理者個人合法財產的問題。要嚴格區分違法所得和合法財產、涉案人員個人財產和家庭成員財產,要注意審查在處置違法所得時是否存在牽連合法財產和涉案人員家庭成員合法財產的問題,以及是否存在違法處理涉案財物的問題,尤其要注意審查是否侵害了當事人及其近親屬、股東、債權人等相關方的合法權益。對確屬因生效裁判錯誤而損害當事人財產權的,要依法糾正并賠償當事人損失。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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