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依法妥善處理與政府行為有關的產權申訴案件。甄別和再審產權案件時,對于在招商引資、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活動中與投資主體依法簽訂的各類合同,因政府換屆、領導人員更替而違約毀約侵犯投資主體合法權益的,或者因法定事由改變政府承諾和合同約定,對投資主體受到的財產損失沒有依法補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再審和改判。對于政府在土地、房屋等財產征收、征用過程中,沒有按照補償范圍、形式和標準給予被征收征用者公平合理補償的錯誤裁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審查,啟動再審。在再審審查和審理中,要注意運用行政和解協(xié)調機制、民事調解方式,妥善解決財產紛爭。
17.依法妥善處理涉案財產處置申訴案件。對于因錯誤實施保全措施、錯誤采取執(zhí)行措施、錯誤處置執(zhí)行標的物,致使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案外人等財產權利受到侵害的,應當及時解除或變更強制措施、執(zhí)行回轉、返還財產。執(zhí)行過程中,對執(zhí)行標的異議所作裁定不服的,當事人、案外人可以通過執(zhí)行異議之訴或者審判監(jiān)督程序等法定途徑予以救濟;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法律規(guī)定申請國家賠償。
18.依法審理涉及產權保護的國家賠償案件。對于因產權申訴案件引發(fā)的國家賠償,應當認真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依法立案,符合賠償條件的應當依法賠償。堅持法定賠償原則,加大賠償決定執(zhí)行力度。
六、狠抓工作落實
19.堅持黨的領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部署,各級人民法院要自覺把產權司法保護工作置于黨的統(tǒng)一領導之下,堅持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對于產權保護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向當地黨委報告,在黨委的統(tǒng)籌協(xié)調下,協(xié)同有關部門形成處理產權申訴案件的合力。
20.建立協(xié)調機制。各高級人民法院要加強對涉產權錯案冤案甄別糾正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專門工作小組,加強統(tǒng)籌協(xié)調,提出工作方案,研究解決突出問題,建立健全敏感案件應急預案,加強對下工作指導,及時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工作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歸口設置在審判監(jiān)督庭。
21.做好宣傳引導。突出宣傳重點和政策導向,加強信息公開,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要向社會適時公布產權保護的典型案例。加強法律解讀和政策引導,積極弘揚產權保護法治理念,營造良好的產權保護司法環(huán)境和輿論氛圍。
22.嚴格執(zhí)紀問責。在甄別和糾正產權申訴案件過程中,要認真落實《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guī)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完善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等制度,進一步完善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從源頭上有效預防錯案冤案的發(fā)生。
最高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8日
(文章摘自2016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法信》)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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