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能源[2016]39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有關中央企業:
“互聯網+”智慧能源(以下簡稱能源互聯網)是一種互聯網與能源生產、傳輸、存儲、消費以及能源市場深度融合的能源產業發展新形態,具有設備智能、多能協同、信息對稱、供需分散、系統扁平、交易開放等主要特征。在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中,互聯網理念、先進信息技術與能源產業深度融合,正在推動能源互聯網新技術、新模式和新業態的興起。能源互聯網是推動我國能源革命的重要戰略支撐,對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促進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提升能源綜合效率,推動能源市場開放和產業升級,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提升能源國際合作水平具有重要意義。為推進能源互聯網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40號)的要求,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和國家能源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重大決策部署要求,適應和引領經濟社會發展新常態,著眼能源產業全局和長遠發展需求,以改革創新為核心,以“互聯網+”為手段,以智能化為基礎,緊緊圍繞構建綠色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促進能源和信息深度融合,推動能源互聯網新技術、新模式和新業態發展,推動能源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支撐和推進能源革命,為實現我國從能源大國向能源強國轉變和經濟提質增效升級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基礎開放,大眾參與。發揮互聯網在變革能源產業中的基礎作用,推動能源基礎設施合理開放,促進能源生產與消費融合,提升大眾參與程度,加快形成以開放、共享為主要特征的能源產業發展新形態。
探索創新,示范先行。遵循“互聯網+”應用發展規律,營造開放包容的創新環境,鼓勵多元化的技術、機制及模式創新,因地制宜推進能源互聯網新技術與新模式先行先試,形成萬眾創新良好氛圍。
市場驅動,科學監管。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驅動形成能源互聯網發展新業態。適應新業態及大數據應用發展要求,完善能源與信息深度融合下的安全監管和市場監管機制,保障信息安全和市場參與者的合法權益。
深化改革,推動革命。適應能源互聯網“三分技術、七分改革”的發展要求,深化能源體制機制改革,還原能源商品屬性,構建有效競爭的市場結構和市場體系,推動能源消費、供給和技術革命。
(三)發展目標
能源互聯網是一種能源產業發展新形態,相關技術、模式及業態均處于探索發展階段。為促進能源互聯網健康有序發展,近中期將分為兩個階段推進,先期開展試點示范,后續進行推廣應用,確保取得實效。
2016-2018年,著力推進能源互聯網試點示范工作:建成一批不同類型、不同規模的試點示范項目。攻克一批重大關鍵技術與核心裝備,能源互聯網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初步建立能源互聯網市場機制和市場體系。初步建成能源互聯網技術標準體系,形成一批重點技術規范和標準。催生一批能源金融、第三方綜合能源服務等新興業態。培育一批有競爭力的新興市場主體。探索一批可持續、可推廣的發展模式。積累一批重要的改革試點經驗。
2019-2025年,著力推進能源互聯網多元化、規模化發展:初步建成能源互聯網產業體系,成為經濟增長重要驅動力。建成較為完善的能源互聯網市場機制和市場體系。形成較為完備的技術及標準體系并推動實現國際化,引領世界能源互聯網發展。形成開放共享的能源互聯網生態環境,能源綜合效率明顯改善,可再生能源比重顯著提高,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取得積極進展,大眾參與程度大幅提升,有力支撐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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