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省委辦公廳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山西省國有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市、縣委,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委、辦、廳、局,各人民團體,各高等院校、大型企業:
《關于山西省國有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的實施意見》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山西省委辦公廳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6月9日
關于山西省國有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的實施意見
為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促進國有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聚焦做強主業,不斷改善民生,提升社會公共服務管理質量和運營效率,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19號)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國企國資改革的指導意見》(晉發〔2017〕26號)精神,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目標任務
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國有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工作,國有企業不再承擔社會公共服務職能,回歸企業屬性,注重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益提高。政府更好地履行社會公共管理職能,優化資源配置,提供公平公共服務。民生問題得到進一步改善,職工能夠享受到均等優質社會服務,社會公共資源能夠得到更好的利用。
——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供水、供電、供熱(氣)和物業管理(以下統稱“三供一業”)的分離移交工作。2019年起,國有企業不再以任何形式為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承擔相關費用。
——2018年底前完成醫療、教育機構的重組、撤并和剝離工作。
——2018年底前完成市政、社區的剝離工作。
——2018年底前完成消防機構的分類改革工作。其中,符合當地城鎮消防規劃布局,不能撤銷的消防機構,劃轉當地政府接收。
——2020年底前完成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
二、責任分工
(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
1、2017年6月底前,制定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實施意見。(責任單位:省國資委、省財政廳、省住建廳等部門)
2、2017年7月底前,制定資金補助辦法并組織實施。(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國資委)
(二)醫療、教育機構的剝離
1、2017年底前,制定國有企業醫療機構深化改革的實施意見并組織實施。(責任單位:省國資委、省衛計委、省財政廳、省編辦等部門)
2、2017年底前,制定國有企業辦教育機構深化改革的實施意見并組織實施。(責任單位:省國資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編辦等部門)
(三)市政、社區的剝離
1、2017年底前,制定市政移交實施意見并組織實施。(責任單位:省國資委、省住建廳、省財政廳、省編辦等部門)
2、2017年底前,制定社區移交實施意見并組織實施。(責任單位:省國資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編辦等部門)
(四)消防機構的分類改革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國有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