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86號
--資產評估行業財政監督管理辦法
《資產評估行業財政監督管理辦法》已經財政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部長 肖捷
2017年4月21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資產評估行業財政監督管理,促進資產評估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以下簡稱資產評估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資產評估機構及其資產評估專業人員根據委托對單項資產、資產組合、企業價值、金融權益、資產損失或者其他經濟權益進行評定、估算,并出具資產評估報告的專業服務行為和財政部門對資產評估行業實施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資產評估機構及其資產評估專業人員從事前款規定業務,涉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由其他評估行政管理部門管理的,按照其他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涉及國有資產或者公共利益等事項,屬于本辦法第二條規定范圍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評估的法定資產評估業務(以下簡稱“法定資產評估業務”),委托人應當按照資產評估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委托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第四條 財政部門對資產評估行業的監督管理,實行行政監管、行業自律與機構自主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條 財政部負責統籌財政部門對全國資產評估行業的監督管理,制定有關監督管理辦法和資產評估基本準則,指導和督促地方財政部門實施監督管理。
財政部門對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證券期貨相關資產評估業務實施的監督管理,由財政部負責。
第六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以下簡稱省級財政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資產評估行業實施監督管理。
第七條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本辦法和其協會章程的規定,負責全國資產評估行業的自律管理。
地方資產評估協會依照法律、法規、本辦法和其協會章程的規定,負責本地區資產評估行業的自律管理。
第八條 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資產評估業務,除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外,依法不受行政區域、行業限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第二章 資產評估專業人員
第九條 資產評估專業人員包括資產評估師(含珠寶評估專業,下同)和具有資產評估專業知識及實踐經驗的其他資產評估從業人員。
資產評估師是指通過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組織實施的資產評估師資格全國統一考試的資產評估專業人員。
其他資產評估從業人員從事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資產評估業務,應當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管。除從事法定資產評估業務外,其所需的資產評估專業知識及實踐經驗,由資產評估機構自主評價認定。
由其他評估行政管理部門管理的其他專業領域評估師從事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資產評估業務,按照本條第三款規定執行。
第十條 資產評估專業人員從事資產評估業務,應當加入資產評估機構,并且只能在一個資產評估機構從事業務。
資產評估專業人員應當與資產評估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建立社會保險繳納關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人事檔案存放手續。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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