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市場準入。改革各種審批限制,建立統一公開透明的市場準入制度,為投資創業創造公平的準入環境。凡是法律法規未明確禁入的行業和領域,都允許各類市場主體進入。凡是已向外資開放或承諾開放的領域,都向國內民間資本放開。凡是影響民間資本公平進入和競爭的不合理障礙,都予以取消。破除民間投資進入電力、電信、交通、油氣、市政公用、養老、醫療、教育等領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隱性壁壘,取消對民間資本單獨設置的附加條件和歧視性條款,保障民間資本的合法權益。建立完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對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環境安全等領域,明確市場準入的質量安全、環境和技術等標準,明確市場準入領域和規則。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逐步減少限制外資進入的領域,培育和擴大國際合作新優勢。健全完善相關領域的國家安全審查制度。
深化“先照后證”改革。改革“審批經濟”的傳統觀念,進一步削減各類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和資質認定,最大限度縮減政府審批范圍。加大改革力度,繼續削減商事登記前置、后置審批,化解“領照容易、領證難”的矛盾。除涉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文化安全和國家安全等的審批事項外,一律放給市場、放給社會,充分發揮市場的調節作用和社會管理功能。完善商事登記前置、后置審批事項目錄管理,適時動態調整完善。簡化、整合和規范投資項目審批,實行“一站式”網上并聯審批,明確標準、縮短流程、限時辦結。深化上海“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總結經驗,適時向全國推廣。
(二)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
推進“多證合一”改革。改革多部門對市場主體的重復審批、重復管理,提高社會投資創業效率。全面實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推進“多證合一”,在更大范圍、更深層次實現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為企業開辦和成長提供便利化服務。做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整合,促進個體私營經濟健康發展。通過改革,使營業執照成為企業唯一“身份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成為企業唯一身份代碼。鼓勵各地方、有關部門進一步整合各類證照管理,鼓勵地方開展證照聯辦,進一步精減材料手續、精減流程時間。各部門要加強銜接配合,積極推動相關法律、法規的修改完善。建立政企合作機制,支持創業創新孵化機構豐富對企業的服務。對標國際營商環境先進水平,建立開辦企業時間統計通報制度,大幅度縮減企業開辦時間。研究建立新生市場主體統計調查、監測分析制度。
提高便利化服務水平。改革企業名稱核準制度,賦予企業名稱自主選擇權。除涉及前置審批事項或企業名稱核準與企業設立登記不在同一機關外,逐步實現企業名稱不再實行預先核準。向社會開放企業名稱數據庫,完善企業名稱管理規范,豐富名稱資源。增強企業變更名稱的便捷性,提高辦理效率。建立企業名稱爭議處理機制,完善企業名稱與馳名商標、注冊商標權利沖突解決機制,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強化不適宜名稱強制糾正機制,維護社會公序良俗。推進企業集團登記制度改革,取消不合理限制。加快推進企業全程電子化登記,提高信息化、便利化水平。推動電子營業執照改革試點,擴大電子營業執照應用范圍。
服務創業創新大潮。推進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支持創業創新發展。對民間投資進入自然資源開發、環境保護、能源、交通、市政公用事業等領域,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外,取消最低注冊資本、股東結構、股份比例等限制。鼓勵創新型公司的發展,在一些創業創新試點地區,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探索靈活的登記模式。順應眾創空間、創新工場等多樣化創業創新孵化平臺的發展,支持開展“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工位注冊、集群注冊、商務秘書公司等多樣化改革探索。總結推廣自由貿易試驗區以及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的改革成果,允許具備條件的電商企業實行“一城一號”。對連鎖企業設立非企業法人門店和配送中心,所在地政府及有關部門不得設置障礙。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國發〔2017〕6號 關于印發十三五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