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推動政府職能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化科技計劃管理改革,加強科技創新管理基礎制度建設,全面提升創新服務能力和水平。
一、健全科技創新治理機制
順應創新主體多元、活動多樣、路徑多變的新趨勢,推動政府管理創新,形成多元參與、協同高效的創新治理格局。轉變政府職能,合理定位政府和市場功能,推動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強化政府戰略規劃、政策制定、環境營造、公共服務、監督評估和重大任務實施等職能,重點支持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基礎前沿、社會公益、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研究等公共科技活動,積極營造有利于創新創業的市場和社會環境。競爭性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開發交由市場和企業來決定。合理確定中央各部門功能性分工,發揮行業主管部門在創新需求凝練、任務組織實施、成果推廣應用等方面的作用。科學劃分中央和地方科技管理事權,中央政府職能側重全局性、基礎性、長遠性工作,地方政府職能側重推動技術開發和轉化應用。加快建立科技咨詢支撐行政決策的科技決策機制,推進重大科技決策制度化。完善國家科技創新決策咨詢制度,定期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國內外科技創新動向,就重大科技創新問題提出咨詢意見。建設高水平科技創新智庫體系,發揮好院士群體、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高水平專家在戰略規劃、咨詢評議和宏觀決策中的作用。增強企業家在國家創新決策體系中的話語權,發揮各類行業協會、基金會、科技社團等在推動科技創新中的作用,健全社會公眾參與決策機制。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國務院印發 國家科技創新 規劃 十三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