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作為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受到社會了廣泛關注。近日,上海國有資本運營研究院等聯合上海閔行區司法局、閔行區公證處共同舉行了“國企‘混改’過程中的風險防控專題研討會”,與會專家就混改過程中如何防范風險進行了探討。
華東政法大學副校長顧功耘教授認為,上世紀九十年代,隨著公司法頒布和實施,中國就有一次大規模的國有企業改制。今天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基本上還是延續了上世紀九十年代的基本思路,鼓勵更多的社會資本參與國資國企改革。反觀以往的改革實踐和目前實際情況看,混合所有制改革最大的風險可能是法律風險與政策風險。
如何防范相關法律風險,來自實務層面的專家紛紛給出了建議。上海城建(集團)公司總法律顧問張忠認為,國企混改過程中防范法律風險,需完善幾個體系的建設,分別是合同體系、訴訟仲裁體系、知識產權體系(包括品牌、發明專利、無形資產等)、隊伍建設體系等。比如PPP過程中,首先要把各方當事人的需求理清楚,要理清項目、資金來源等各種要素,還需要一個專業團隊來完成,因為PPP不僅是一個法律問題,還涉及財務、融資、投資以及各種技術問題。
在上海電氣集團首席法務官童麗萍看來,防范國資國企混改過程中的風險,首先要做好方案設計,其中最關鍵的是對于公司和資產價值的認定。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把好科學決策關、審計評估關和市場交易關,說到底就是一個價值的認定,這是交易過程中最為關鍵和重要的。此外,如何防止國有資產賤賣,實現市場各方共贏,這也是需要重點關注和考慮的。總之,國資國企既要有序推進混改,又要有效防范風險。
(文章摘自2017年03月06日《中國證券網》 作者:宋薇萍)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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