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國資委下發《關于加強本市國有企業境外投資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作為地方層面的政策細則,《通知》在執行國務院國資委相關海外并購投資管理規定的基礎上,在強調“聚焦主業、嚴格控制境外非主業投資”,明確國企海外投資“邊界”和操作細節的同時,還特別鼓勵國企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推動價值鏈從低端向中高端延伸,以做強做優做大實體經濟。
對此,有專業人士表示,《通知》的出爐,是上海結合地方實際對國務院國資委有關境外投資規定的進一步細化,有利于上海當地國企更好地實施出海投資并購,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更重要的是,《通知》還充分說明了國資監管部門對優勢企業參與國家戰略、出海并購的支持態度,具有參照意義。
根據《通知》,上海國資委在對國企海外并購投資管理上,嚴格執行了“國務院國資委第35號令”,強調國企海外投資必須“聚焦主業”,嚴格控制境外非主業投資。
除采用國務院國資委對央企海外并購的“季報、年報備案管理制”,實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監管外,《通知》還強調,國資監管機構將會同行業主管部門,針對企業自身發展和境外投資經營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境外投資管理基本制度,強化公司治理。
國務院國資委于今年1月18日公布了新修訂的《中央企業境外投資監督管理辦法》(國資委第35號令),對央企境外投資提出新的監管要求。在業內人士看來,“國務院國資委第35號令”對央企的境外投資管理作了框架性的規定,給央企“走出去”指明了方向,而對于大量的地方國企,在實際操作中還需要進一步的細則和管理流程規定,以及針對不同行業、企業的具體投資管理規定。
“上海率先推出國企海外并購投資管理的細則,有利于當地國企更好地出海投資并購,推動產業轉型升級。”西北某國企上市公司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在并購領域人士看來,《通知》的落地,也充分說明了國資監管部門是支持優勢企業出海并購的,具有一定的參照意義。
《通知》強調,企業要嚴格控制境外非主業投資,并明確,所謂境外非主業投資包括:有限合伙企業投資、“快設快出”(成立不到數月,在無任何實體經營的情況下即開展境外投資業務的企業)、“母小子大”(境外投資規模遠大于境內母公司注冊資本或財務報表反映的經營狀況,難以支撐其境外投資規模的企業),以及在房地產、影城、娛樂業、體育俱樂部等領域的非理性投資。
同時,《通知》給出了一系列具體的操作細則。比如,對于國務院國資委規定應委托獨立第三方(有資質咨詢機構)做全面風險評估的境外重大投資項目,《通知》明確,其標準為“項目投資總額占企業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凈資產10%以上”。又如,境外投資主體層級明確為原則上控制在三級次企業以內;管理流程上明確,所有參與決策人員均應在相關文件上簽字背書,所發表意見應記錄存檔。
尤其值得關注的是,《通知》明確鼓勵國企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指出:企業要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和國際產能合作,突出技術、品牌、市場,推動價值鏈從低端向中高端延伸,做強做優做大實體經濟。
對此,上述并購領域人士表示,這也契合國務院國資委的規定精神和國家產業戰略轉型需要,監管不是對國企海外并購叫停,而是規范市場秩序,令國企“出海”回歸理性,聚焦在國家戰略和企業主業上,以推動產業升級,做強實體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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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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