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納入試點范圍的企業有明確限定,且改革本身,也仍需一系列條框來守住風險底線。
近日,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和證監會聯合印發了《關于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的意見》(下稱《試點意見》),對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提出了明確要求和政策措施。
《財經國家周刊》記者獲悉,作為國有企業改革“1+N”方案中的重要一環,此次員工持股改革實為所有國企改革中最敏感、最復雜的環節之一,其風險不僅包括差異化不夠可能導致“越改越亂”、難以切實起到激活國有經濟及其體制機制的主要目的,還有可能導致國有資產流失。
因此,盡管《試點意見》規定,包括金融、文化等國有企業均將試點這一改革舉措,但仍有一系列企業暫時不適用于該項改革,且改革本身,也仍需要一系列條框來守住風險底線。
試點范圍考量
對于目前哪些企業可能納入試點范圍,國資委相關人士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表示,將主要有四方面條件:一是主業處于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企業;二是股權結構合理,非公有資本股東所持股份應達到一定比例,公司董事會中有非公有資本股東推薦的董事;三是公司治理結構健全,建立市場化的勞動人事分配制度和業績考核評價體系,形成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的市場化機制;四是營業收入和利潤90%以上來源于所在企業集團外部市場。
“轉制科研院所、高新科技企業、科技服務型企業等會優先考慮。”該國資委相關人士稱,主要原因是與傳統企業相比,科技型企業一般都不是勞動密集型和資本密集型,其技術要素和人力資源通常起到決定性作用,人的因素更為重要。
他表示,這類企業中,持股比例將分別從管理、科技、業務等骨干人員的工作成績以及企業因此獲得的盈利等進行衡量,一方面促進企業快速轉軌發展,一方面也擴大了國有體制在創新驅動中的作用。
而暫不參與試點的企業,包括中央二級以上企業及省級國有一級企業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所屬的一級企業。
上述企業一方面資產規模龐大、員工數量眾多且管理層級、業務種類均繁多,改革設計方案相對比較復雜;一方面這部分企業還大多為國有獨資,且主要職能多為資本管控。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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