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橫向并購
上市公司進行橫向并購可以擴大生產規模,實現規模經濟,并且減少競爭程度,最終獲取超額利潤。對于很多處于成長期、成熟期的上市公司來說,橫向并購是實現企業擴張的主要方式。
稅收的角度來說 –由于橫向并購后企業經營的范圍和主業不會改變,因此這類并購一般不會改變企業的納稅種類和納稅方式。由于并購后帶來的規模效應,企業可能會承擔更多的增值稅負和所得稅負。此時,需要對并購進行成本-效益分析,通過觀察稅率改變的影響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來判斷此項并購是否可行。
如果企業是增值稅納稅人,選擇并購增值稅進項稅額比較多的企業,因為這樣可以抵扣并購方的銷項稅,實現并購后的增值稅總體稅負降低。
2010年重慶百貨進行了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交易。進行此項交易的目的是為了減少同業競爭 –商社集團作為重慶百貨的控股股東,同時持有新世紀百貨61%的股權,而新世紀百貨與重慶百貨均為主要營業網點分布在重慶市的百貨類零售企業,業態相似、布局重疊,存在比較突出的同業競爭問題。重慶百貨向商社集團、新天域湖景發行股份,購買其分別持有的新世紀百貨61%和39%股權的行為。交易完成后,新世紀百貨成為重慶百貨的全資子公司。
重慶百貨和新世紀百貨的商品銷售模式都有兩種:自銷和代銷。 –自銷模式下新世紀百貨買斷商品,承擔所有權上的風險和報酬 –代銷模式下未售出前商品所有權歸屬供應商,商品跌價損失等由供應商承擔。 不論哪種銷售方式,兩家百貨公司需耍繳納的稅種都是增值稅。
由于自銷和代銷模式下繳納增值稅銷項稅額的時間都是銷售實現時,因此對于銷項稅無法進行籌劃。
但是對于增值稅進項稅的時間是可以進行籌劃的。兩種銷售模式中,自銷確認進項稅額的時間是商品入庫時,而代銷確認進項稅額的時間是商品出售時。所以當某期百貨公司認為銷項稅額太多時,可以適當增加自銷的銷售模式,以獲取提早確認進項稅額的好處。
二、縱向并購
上市公司進行縱向并購的方向可以分成前向并購和后向并購。 –前向并購是指獲得分銷商或零售商的所有權以加強對銷售過程和渠道的控制; –后向并購是指獲得原材料供應商,擁有或控制其供應系統,實行供產一體化。
企業進行縱向并購可以使外部交易內部化,減少交易成本,減少經營風險。
從稅收的角度來說,縱向并購可能會導致企業納稅稅種和環節的變化。 –比如并購前各個企業都要自己計算繳納増值稅,但是成為同一家公司之后,只需要在最后一個環節繳納增值稅。 –再比如,一家汽車生產企業并購一家汽車經銷企業,那么消費稅的納稅環節也會后延。 –對于消費稅而言,我國稅法規定外購或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時允許抵扣已納稅額,但是白酒產業除外。因此白酒產業可以通過收購生產白酒或酒精的企業來獲得抵扣,因為自產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征稅。
2011年西南合成進行了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交易。 –西南合成將擁有方正集團下屬的北大國際醫院集團的醫藥物流及銷售平臺資產,即北醫醫藥100%股權。西南合成通過本次交易將公司的產業鏈從原有的醫藥制造業延伸至醫藥流通領域,此舉在擴大丙南合成的銷售規模的同時,也提高了公司抵抗風險的能力。 –具體交易為西南合成向控股母公司北大國際醫院集團非公開發行股份,購買其持有的北醫醫藥100%的股權,交易完成后,北醫醫藥成為西南合成的全資子公司。
股權收購后,西南合成成為一家混合銷售的企業,需要將全部收入繳納增值稅。 –關于混合銷售的稅收籌劃,關鍵點是計算企業自己的實際增值率和理論增值率G,當實際增值率大于G時,納稅人籌劃繳納營業稅比較合算;反之,籌劃繳納増值稅比較合算。
三、混合并購
混合并購是指處于不同行業、在經營上也無密切關系的企業之間的并購。混合并購可以為企業帶來新的利潤增長點,分散企業的經營風險。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企業并購的稅收 橫向并購 縱向并購 混合并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