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改制是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省政府有關規定,將國有企業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業。登尼特以下就國有企業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的重組方式作出簡要說明。
原有企業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的重組方式可分為整體改制和部分改制。整體改制是以企業全部資產為基礎,通過資產重組,建立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的一種企業改制方式。大部分企業采取整體改制的方式。部分改制指企業以部分資產為基礎,通過吸收其他股東的投資或轉讓部分資產設立新的企業的一種改制方式。部分改制適用于大型企業的改制,原企業可繼續保留。
原有企業整體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企業申請改制前,應對其整體資產及下屬全資和參股、控股企業(含聯營企業)一并考慮,統籌規劃制訂方案。對于資產不進入改制后公司的下屬企業,應先行剝離,變更隸屬關系,資產進入改制后公司的下屬企業應一并辦理改制登記。
(文章摘自2016年8月29日《登尼特網站)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改制重組方式 國有企業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