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外商投資企業和內資企業同等適用“中國制造2025”戰略政策措施。鼓勵外商投資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綠色制造等,以及工業設計和創意、工程咨詢、現代物流、檢驗檢測認證等生產性服務業,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質檢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支持外資依法依規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包括能源、交通、水利、環保、市政公用工程等。相關支持政策同等適用于外資特許經營項目建設運營。(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人民銀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支持內外資企業、科研機構開展研發合作。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建設研發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根據對等原則,允許外商投資企業參與承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外商投資企業同等適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中心等優惠政策。(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稅務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支持海外高層次人才在華創業發展。對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創辦科技型企業,給予中國籍公民同等待遇。對外籍高層次人才及其外籍配偶、子女申請辦理多次簽證或者居留證件的,依法依規提供便利。(科技部、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外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進一步創造公平競爭環境
(八)各部門制定外資政策,要按照《國務院關于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34號)規定進行公平競爭審查,原則上應公開征求意見,重要事項要報請國務院批準。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政策法規,確保政策法規執行的一致性,不得擅自增加對外商投資企業的限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或確需境外投資者提供信息外,有關部門要按照內外資企業統一標準、統一時限的原則,審核外商投資企業業務牌照和資質申請,促進內外資企業一視同仁、公平競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促進內外資企業公平參與我國標準化工作。進一步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提高標準制修訂的透明度和開放度。推進標準制修訂全過程信息公開,強化標準制修訂過程中的信息共享和社會監督。(國家標準委牽頭)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擴大對外開放利用外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