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國有企業產權轉讓的程序可以分為以下若干步驟:
內部決策、相關部門決定和批準、清產核資與財務審計、資產評估、產權轉讓合同的簽訂、或有批準程序、產權變更登記。
第一、內部決策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第一步是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內部決策程序進行審議,并形成書面決議。
國有獨資企業的產權轉讓,應當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國有獨資公司的產權轉讓,應當由董事會審議;沒有設立董事會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應當聽取轉讓標的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對職工安置等事項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可行性硏究
可行性研究應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分析通過轉讓國有產權所能達到的目的;二是分析具體的轉讓策略;三是確定對受讓方的要求。
企業應分析希望通過轉讓國有產權達到的目的,一般來說是引入投資者的市場資源、人力資源、資本資源、技術資源、品牌資源等,引入新的經營機制促進企業實現戰略發展,實現國有資本的退出,并取得企業國有產權的最優化價格。
企業需要分析擬轉讓的標的大小,確定整體轉讓或者部分轉讓的策略及具體的份額,以及是否考慮轉讓控股權。
企業需要確定對受讓方的要求。根據國資委《關于進一步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實施意見》的要求,國有企業改制要從企業實際出發,著眼于企業的發展。要建立競爭機制,充分考慮投資者搞好企業的能力,選擇合格的投資者參與國有企業改制,引入資金、技術、管理、市場、人才等資源增量,推動企業制度創新、機制轉換、盤活資產,扭虧脫困和增加就業,促進企業加快發展。
(二)制定轉讓方案
經過可行性研究論證,企業應當形成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方案。在決定或批準國有企業產權轉讓行為時,應審査轉讓方案。
企業轉讓方案的內容一般應包括:轉讓標的企業國有產權的基本情況;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行為的有關論證情況;轉讓標的企業涉及的、經企業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的職工安置方案;轉讓標的企業涉及的債權、債務包括拖欠職工債務的處理方案;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收益處置方案;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公告的主要內容。
(三)內部審議,并形成書面決議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當按照內部決策程序進行審議,并形成書面決議。
國有獨資企業的產權轉讓,應當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國有獨資公司的產權轉讓,應當由董事會審議;沒有設立董事會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應當聽取轉讓標的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對職工安置等事項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國有獨資企業的產權轉讓,應當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并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資監管機構批準。此外,總經理辦公會應對轉讓方案的可行性、必要性以及實際可操作性進行詳細討論,并作出結論。國有獨資公司的產權轉讓,應當由董事會審議,沒有設立董事會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之外的其他類型的國有企業應依照自身的內部決策程序進行轉讓方案的內部審議。
轉讓國有產權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應當聽取轉讓標的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的意見,對職工安罝等事項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討論通過。
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通過職工安置方案的內容包括:
經濟補償或一次性安置費標準、社會保險、醫療、養老、失業、工傷等各項社會保障關系的接續方式,職工再就業方案等。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審議通過職工安置方案行使“審查同意或否決”通過的方式,采取票決制。職代會或者職工大會進行民主選舉和審議通過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時,必須采用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須獲得應到職工代表或者職工過半數贊成票通過。
第二、報批
對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行為進行批準,不僅是各級企業國有產權持有單位履行出資人職責的重要體現,更是加強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行為交易管理的重要途徑。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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