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資委產權局對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市國資委副主任林益彬提交了《關于推動和規范私募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基金國有份額轉讓的提案》,給予了公開答復。
國資委表示,將適時出臺制度規定及操作細則,探索國有權益份額規范化退出的有效方式和途徑,充分發揮有限合伙企業的優勢,助力國有企業創新發展。
國資委在答復函中提到,現在國資委對提案中的涉及的方面,已開展相關的工作。
首先,已開展的相關工作,包括建立有限合伙企業的國有權益登記制度、積極支持國有基金份額轉讓試點、開展有限合伙企業國有權益流轉相關課題研究。
其次,在下一步即將展開的工作中,國資委將加強與證監會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時總結地方開展有限合伙企業份額流轉的試點經驗,兼顧各方需求,推動解決試點中遇到的問題難題。適時出臺制度規定及操作細則,探索國有權益份額規范化退出的有效方式和途徑。
原文:
對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第00503號提案的答復
林益彬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推動和規范私募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基金國有份額轉讓的提案》收悉。經商證監會,現答復如下:
一、已開展的相關工作
(一)建立有限合伙企業的國有權益登記制度
近年來,有限合伙企業這種企業形式日益受到投資者關注,越來越多國有企業發起設立或參與投資有限合伙企業,培育發展前瞻性戰略性新興產業,拓展創新業務領域。同時,有限合伙企業特別是私募基金中的國有份額退出需求隨之增加,由于有限合伙企業區別于公司制企業,出資人監管制度尚不明確,也對國資監管提出了新挑戰。為此,我委在開展有限合伙企業管理有關課題研究的基礎上,2020年2月制定印發《關于印發<有限合伙企業國有權益登記暫行規定>的通知》(國資發產權規〔2020〕2號),將有限合伙企業中的國有權益納入常態化登記管理范圍,為維護出資人合法權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奠定制度基礎。
(二)積極支持國有基金份額轉讓試點
目前經證監會同意,北京、上海區域性股權市場已啟動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試點。上海市國資委印發試行國有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基金份額轉讓監督管理辦法,為規范私募基金國有份額轉讓提供了依據。國資委積極支持具備條件的地方率先探索基金份額轉讓,并將持續跟蹤試點開展情況,對國有權益份額流轉提供政策指導。
(三)開展有限合伙企業國有權益流轉相關課題研究
為推動有限合伙企業國有權益份額的規范有序流轉,國資委正在開展相應的課題研究,對流轉涉及的信息披露、交易組織方式、市場規則、風險防范、交易監管等問題深入研究,收集整理案例,提出監管思路。
二、下一步工作考慮
國資委將加強與證監會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時總結地方開展有限合伙企業份額流轉的試點經驗,兼顧各方需求,推動解決試點中遇到的問題難題。適時出臺制度規定及操作細則,探索國有權益份額規范化退出的有效方式和途徑,充分發揮有限合伙企業的優勢,助力國有企業創新發展,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衷心感謝您對國資監管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來源: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產權管理局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國有權益份額規范化退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