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財政部在其網站公布了《關于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的補充通知 》(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出,以管資本為主加強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監督管理工作,進一步提高國有資本運營和配置效率。
《通知》指出,財政部負責研究制定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產評估有關制度,建立資產評估專家庫,監管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工作。主管部門負責監督中央文化企業及其各級子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工作,督促中央文化企業建立內部國有資產評估管理制度,對資產評估項目備案情況進行檢查。中央文化企業負責建立內部國有資產評估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工作,完善檔案管理,做好統計分析報告工作。
《通知》指明,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實行分級管理。經財政部批準經濟行為的事項涉及的資產評估項目,由財政部負責備案。經中央文化企業及其各級子企業批準經濟行為的事項涉及的資產評估項目,由中央文化企業負責備案。屬于中央文化企業負責的資產評估項目備案事項,中央文化企業不得下放管理級次。
《通知》,還指出根據《資產評估法》,中央文化企業及其各級子企業在組織資產評估過程中應當要求評估專業人員適當選擇評估方法,除依據評估職業準則只能選擇一種評估方法的外,應當選擇兩種以上評估方法,并依據實際狀況,經綜合分析,形成最終評估結論,編制評估報告。
《通知》要求,2017年12月底前中央文化企業應建立完善內部國有資產評估管理制度,履行必要的內部決策程序,報主管部門審核后,由主管部門報財政部。每年1月31日前,中央文化企業將資產評估項目備案統計分析等材料報送主管部門,主管部門審核后報財政部。
(文章摘自2017年8月9日《人民網》)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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