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銀監連發45號文、46號文,53號文、6號文及7號文,看的業內人士眼花繚亂,銀行業是要遭受內外夾擊的節奏啊。由于相關解讀文章較少,且解讀局限于點,本文試圖從面和趨勢上予以解讀,與朋友們共同探討學習。
3月29日銀監會辦公廳45號文,3月28日銀監會辦公廳46號文,4月6日銀監會辦公廳53號文,三文可簡稱“三違反、三套利、四不當”。
4月7日銀監會6號文《關于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
4月10日銀監會7號文《關于切實彌補監管短板提升監管效能的通知》
一、認清性質和形勢
雖然都是銀監的發文,但性質與意義卻并不一樣。45號、46號及53號文為銀監會辦公廳名義發布的,而6號及7號文為銀監會名義發布的。辦公廳是銀監會的內設部門,份量自然也就相關甚遠。
1、辦公廳三文件:檢查與治理(盤家底)45號文是針對銀行業“違法、違規、違章”行為;46號文是針對銀行業“監管套利、空轉套利、關聯套利”行為;53號文是針對“不當創新、不當交易、不當激勵、不當收費”行為。要求是:銀行先自查、銀監再檢查、最后整改問責。
認清性質,需要我們明白四句話:
(1)45號文、46號文及53號文并非行政規章,也并非新規定新要求。看到不少文章針對這三發文的附件的專項治理工作要點有各種解讀,有的甚至解讀成了新的規定。附件其實是檢查要點,也即是檢查依據,依據不能憑空產生,必然是現存既有的政策規定。不是說以前能做,現在不能做了。
(2)雖然非新規定新要求,但執行要求提高,以前可能存在一些潛規則漏洞可鉆,或有的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以后堅決執行。
(3)銀監政策千千萬,點到的是重點,要動真格的,不是開玩笑。45號文直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制度漏洞,46號文直擊跨行業跨市場的交叉性金融業務套利問題,53號文則直面金融創新問題。
(4)先自查,再檢查,銀監承認問題的存在,給銀行改過自新的機會,先自查,自查后還被銀監檢查出來,處罰將是非常不客氣的。
最后的落腳點是:“銀行業回歸本源、專注主業”。這與證監、保監的要求一致并遙相呼應,銀行業、證券行業、保險行業都要回歸本源、專注各自的主業。
認清形勢,重點總結關注如下幾個要點:
(1)交叉性金融產品,資金方是責任方。無論是通過信托、資管等各種牽扯上的各交叉相關方,資金方承擔風險和管理責任,由于資金方主要是銀行,實際是強化銀行的責任。
(2)各種非市場套利(監管套利、空轉套利、關聯套利)將無利可圖。此次銀監會也抓住了問題的本質,資金無利不起早,之所以資金虛化嚴重,就是套利的存在,導致資金無法傳導至實體經濟。
(3)銀行內部激勵和考評機制,也將成為監控的重點。短期化、與經濟形勢不符的戰略目標和考核激勵機制可能受到嚴控。這是之前監控相對忽視的地方。
2、銀監會6號文、7號文:監管新舉措如果說銀監會辦公廳45號、46號及53號文是對存量監管政策的盤點及嚴格執行,則銀監會6號文與7號文的意見明顯較上面三文大的多,代表了今后銀監會的監管重點和方向,更富趨勢性和系統化。
銀監發[2017]6號文:
主要目的是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當然也是從防范化解突出風險入手,包括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債券投資、同業業務、理財和代銷業務、房地產領域、地方政府債務、互聯網金融、外部沖擊及重大群體案件。
(1)信用風險。自然是重中之重,當前銀行業的最大問題就是不良貸款率高。銀監總的指導方向就是:摸清家底、嚴控增量、處置存量、提高緩釋能力。摸清家底—目前隱瞞不良現象還是比較嚴重的,要求真實準確動態反映資產風險狀況;嚴控增量—嚴防多頭授信、過度授信、財務欺詐、僵尸企業、空殼企業授信。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銀監45號文 銀監發[2017]6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