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集團公司或有關部門在資產評估核準、備案項目審核過程中,重點關注以下內容:
1.占有單位申請核準和備案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有關材料是否齊全。
2.進行資產評估的經濟行為是否合法并經批準;該評估項目是否屬于現行法規法定的評估項目;委托評估的資產范圍與評估目的是否相匹配;評估基準日的選取是否恰當。
3.委托評估的資產權屬是否清晰,有關法律文件是否齊全,委托評估資產中有產權瑕疵情況時,是否做了必要的核實并取得了確權依據:涉及土地處置的,是否按現行有關規定履行了審批手續。
4.聘請的有關中介機構是否符合規定的資質條件,在報告中簽字的有關人員是否具有執業資格;評估報告引用其他機構的評估結論的,是否已聲明對引用行為負責,評估基準日、評估結果是否相匹配。
5.評估報告的備查文件是否齊全;評估報告的格式及內容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各項資產評估選取的評估過程、評估方法、評估依據是否合理規范;評估報告摘要、正文及委托方、資產占有方及評估機構、評估人員出具的承諾函、簽字是否完整。
6.對于評估報告中披露的可能影響評估結論的特別事項說明、瑕疵事項和評估基準日后重大事項等內容,企業是否做出說明和承諾。
7.評估報告中有關數據與備查文件中的相關會計資料是否相符,評估人員對賬面值的調整是否合理;評估報告有關數據與審計報告數據是否一致或匹配。
8.評估結論及分析是否準確、合理、完整。
9、參與評審的專家是否達成一致意見。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國有資產 資產評估報告 國有資產評估報告的審核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