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組織資產評估工作的主要內容由以下四個方面組成:
(一)企業開展資產評估工作的前提
企業開展資產評估工作需具備以下二個前提:一是涉及產權轉讓的經濟行為取得合法依據,如要有效的經濟行為批準文件、會議紀要或董事會決議等。二是納入評估范圍的資產產權清晰,不存在產權糾紛,即納入評估范圍的資產應具備有效的產權證明文件,如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房產證、土地使用證、車輛行駛證等。
(二)資產評估工作的主要階段
企業組織資產評估工作的主要階段劃分為以下四個階段:
第一,選聘資產評估機構階段。按照產權關系,一般產權轉讓事項涉及的評估工作,由占有單位的出資人或其上級單位,按照一定的原則,根據項目的不同情況,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并與選定的資產評估機構簽訂資產評估業務約定書。
第二,資產評估準備階段。選定資產評估機構后,占有單位和資產評估機構應當分頭進行準備工作。資產評估機構要擬定資產評估計劃,資產占有單位要進行資料準備工作和資產自查工作。
第三,資產評估現場工作階段。資產評估單位進駐資產占有單位后,要指導占有單位開展資產清查工作,對占有單位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占有單位要做好有關配合、協調工作。資產評估機構要對委托的資產進行核實和鑒定,收集現場資料。
第四,評估估算和評估匯總階段。資產評估機構在占有單位的各項現場工作結束后,要根據現場勘察的情況和取得的有關數據資料等進行評定估算和評估匯總工作,得出初步的評估結論。
第五,出具資產評估報告階段。資產評估機構得出初步評估結論后,還應就評估工作的總體情況進一步與資產占有方及有關各方進行交流溝通,核實無誤后出具正式的評估報告。
(三)資產評估業務約定書
資產評估業務約定書是由資產評估機構與委托人共同簽訂,確認資產評估業務的委托與受托關系,明確委托目的、被評估資產范圍、評估基準日、評估方案及雙方權力與義務等事項的書面合約。它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定,并具有法定約束力。評估業務約定書應包括:簽約各方的單位名稱、委托資產評估的目的、資產評估范圍、簽約雙方權力和義務、評估基準日的具體日期、出具資產評估報告書的時間要求、資產評估報告的使用范圍、資產評估收費、約定書的有效期限、違約責任、爭議的解決等。
(四)評估基準日的確定
評估基準日是由委托方和評估機構根據經濟行為發生和評估工作所必需的時間共同選定、作為估算資產價值的某一時點,它是評估結論開始成立的一個特定時日。基準日應盡量與產權交易行為的實現日期相接近。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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