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經營機構創新發展研討會”今日在京召開,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在會上發言表示,應當厘清監管邊界,用區別監管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對此她提出六方面意見。
首先,可考慮將證券發行、轉讓、交易按照公開與非公開進行劃分,實行有區別的監管,給非公開發行與非公開交易、轉讓以更多自由,使其釋放市場活力。
其次,將投資人按風險識別和承受能力劃分,以更好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她認為可將投資者劃分為不作過多限制的專業投資者,以及有適度限制的合格投資人和有限制的小額投資人。
再者,應當將監管資源集中在面向普通投資者的公開發行和公開交易上,監管核心是嚴格的信息披露標準,并實行注冊制管理。
第四,應放開非公開發行和非公開轉讓、交易,給市場以自律管理的空間。
第五,在法律框架下,以信息披露標準和投資者參與標準為經緯線,構建不同層次的資本市場。非公開市場以專業投資人為主,是一個以機構投資人為主的市場;普通投資人更適合從事公募和私募的基金投資,及部分股權投資;同時可利用互聯網技術設立一定額度內的普通小額投資人之間的小眾市場。
同時,公開市場內可以有不同特色的板塊;非公開市場體系內可以有不同特色的市場,不同區域的市場;不同企業可以選擇不同的市場掛牌,但也要遵守不同市場的規則。
第六,不同層次的資本市場在信息披露內容上可以有所不同,公開市場必須實施嚴格的注冊制,非公開市場可以適當簡化,但必須要求信息真實,在打擊虛假信息、價格操縱、內幕交易上業都應有共同的監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