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資本回報長期低于資本成本且無發展前景的存量資產,應有序退出
國務院國資委昨日下發了《關于以經濟增加值為核心加強中央企業價值管理的指導意見》,《意見》指出,中央企業要著眼于提高國有資本的回報和保持合理的流動性,遵循資本運作規律,選擇各類有發展潛力、成長性好的市場主體進行股權投資,有效規避風險。對長期不分紅、無控制權的股權投資,應制定專項處理方案。對可有效輔助、延伸主業發展,盈利能力較強、增長前景較好的少數股權投資,要創造條件增強控制力。
《意見》提出,中央企業要根據國有資本的特點,合理配置資源,提高配置效率,不盲目延伸產業鏈和價值鏈,不具備競爭優勢的主業,要及時調整,有序退出。超出主業范圍、價值創造能力低的業務,要堅決剝離重組;培育新的戰略性業務要堅持審慎原則,嚴格論證,把握節奏,有序進入。堅決避免不具備產業鏈競爭優勢的業務自成體系和“大而全、小而全”。
《意見》強調,中央企業要建立高風險業務、重大投資并購等重要事項的專項風險評估制度,要審慎運用金融衍生工具。要加強重大風險監測預警管理,將風險管理關口前移,建立風險識別、轉移、對沖機制,做好應對預案,降低系統性風險對企業的影響。要積極探索投資與經濟增加值掛鉤的機制。投資并購決策要以符合發展戰略和主業發展方向為前提,要完善投資后評價制度,要健全投資決策責任追究機制,建立董事會或企業主要負責人對重大投資決策負責制,嚴格考核獎懲。要根據國際化經營戰略,穩妥實施境外投資并購,有序開展競爭,在全球范圍內優化資源配置,提高產業國際競爭力。
《意見》指出,中央企業要加大內部資源整合力度。要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和主業定位,定期對不同類別存量資產進行價值分析,制定分類處理方案。對符合國有資本發展方向和企業戰略定位、價值創造能力高的存量資產,應優先配置資源,提高利用效率。對戰略匹配度低的存量資產,應適當控制規模并逐步優化。對資本回報長期低于資本成本且無發展前景的存量資產,應有序退出。同時,中央企業要積極探索國有資本和非國有資本有機融合的方式和途徑,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通過產業鏈整合、項目融資、債務重組、網運分開等手段,實現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放大國有資本功能,提高國有資本布局結構調整的能力。
《意見》還強調,中央企業要把經濟增加值及其改善值作為各級出資企業負責人績效薪酬核定的重要指標,根據經濟效益狀況、經濟增加值貢獻大小和業績考核結果,按照薪酬考核辦法確定企業負責人績效薪酬。中央企業要在堅持考核薪酬分配基本制度的前提下,以管理團隊、核心業務骨干為主要對象,積極探索與經濟增加值緊密掛鉤的任期激勵和中長期激勵機制,更好地留住關鍵人才,更加注重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