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城鎮化成為熱門的重大話題。城鎮化是現代化的必然趨勢,也是廣大農民的普遍愿望。但現在對城鎮化存在一種認識誤區,即認為只要城鎮化的統計數據上去了,就會自然形成“增長引擎”,帶來“改革紅利”。
城鎮化古已有之,由于城鎮手工業的發展,導致了就業需求,一些農民便由農村進城,變成市民。今天的城鎮化,在本質意義上和古代沒有兩樣,只是城鎮化的動力由手工業變成了現代工業和服務業。換言之,城鎮化是由產業化帶動的,以工業化為主的產業化發展是城鎮化的動力,而城鎮化則是產業化的結果,其本身并不直接構成發展動力。對于這一點,我們必須有明確認識。
現在城鎮化中出現的許多問題,都和違背這一認識有關。一些地區以為強行征地,逼農民進城,把無地農民變成無業市民,就算“城鎮化”了。這種離開了產業發展帶動的城鎮化,或者說倒果為因的城鎮化,帶來的只能是雙輸的結果:農村因青壯年人口減少而導致無人種地、農業凋敝;城市則因進城農民無業可就而留下巨大的社保負擔和治安隱患。在印度、墨西哥等國,相當一部分城市貧民窟的形成,就是城鎮化不當遺留的后果。
筆者建議,在城鎮化率統計上可以進行一個改革,即把就業率作為城鎮化率的主要依據。這樣就有可能推動城鎮化的質量提升。
今年3月,李克強總理在談到城鎮化時強調,新型城鎮化必須和農業現代化相輔相成,要保住耕地紅線,保障糧食安全,保護農民利益。可見,城鎮化帶來的“改革紅利”,必須要落實到農民頭上。而在現實中,不顧農民意愿,強征農民土地,每畝賣到一兩百萬甚至二三百萬元的土地,農民只能拿到兩三萬元。這其中由于沒有給農民合理補償而獲得的“紅利”,究竟是由誰受益了呢?這是搞好今后城鎮化必須回答的重大問題。解決這個問題的合理答案,應是大幅度提高農民的土地補償金;同時,如果在農民被征土地上興辦產業,那么應讓失地農民優先就業和入股,切實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使無地農民變成有業市民,在城鎮化的同時獲得可靠的保障。
在有條件的農村,實行就地城鎮化,不失為行之有效的選擇之一。所謂就地城鎮化,就是將適合于農村的勞動密集產業、農副產品加工、深加工等企業,布局于農村,在農村逐步實現城鎮化。農民就地就業,留守婦女、留守兒童和留守老人會大幅減少,產品運輸及管理成本也會大幅下降。
給進城農民保留后路,也是城鎮化過程中應當注意的問題。一個辦法是在一定期限內保留他們作為農民的各種補貼;另一個辦法是將流轉的土地實行集體化經營。一來可以給那些在城里難以為繼的農民兄弟留下后路;二來可以在此基礎上推動農業現代化;并且,有了集體經濟的村支部和村委會將恢復以往的凝聚力和號召力,成為農民的主心骨。
實踐證明,聯產承包責任制已不太適應當前農村生產力發展需求,集體化需求重新出現。伴隨城鎮化出現的大規模土地流轉,為新一輪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提供了戰略契機,關鍵就看我們能否抓住這個契機。▲(作者是人民日報社甘肅分社社長)
(原標題:林治波:農村集體化需求重新出現)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