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安置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股權轉讓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即不涉及職工安置的問題。但根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國有產權轉讓涉及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應當聽取轉讓標的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對職工安置等事項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產權轉讓方案和轉讓合同中也必須包括職工安置方案。
交易價格的確定
根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經核準或者備案后的評估報告確定的價格,為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價格的參考依據。而產權交易過程中,當交易價格低于評估結果的90%時,應當暫停交易,在獲得相關產權轉讓批準機構同意后方可繼續進行。
產權轉讓信息公告期滿后,若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由產權交易機構按照公告的競價方式組織實施公開競價;公開競價方式包括拍賣、招投標、網絡競價以及其他競價方式。
轉讓價款的支付
根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轉讓價款原則上應當一次付清。如金額較大、一次付清確有困難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讓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總價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其余款項應當提供合法的擔保,并應當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轉讓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間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過1年。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國有股權轉讓 職工安置 交易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