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國有資產評估是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和基礎性工作,是維護國有資產合法權益、推動國有產權有序流轉、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重要制度保障。因此,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應加強國有資產評估管理工作,切實維護所有者的利益,為最大限度地保障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創造條件。本文擬就加強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進行一些探討。
一、當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存在的問題
資產評估是維護國有產權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評估結果是確定涉及到資產的基準價格的依據,也是建立保護嚴格的現代產權制度的重要環節。 然而,當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存在著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
(一)認識程度不全面。一些企業和部門對資產評估工作認知度還不夠全面,單純地認為評估只是為了某種經濟行為的需要,不能從履行出資人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角度去充分認識資產評估的重要性,為了達到某一特定目的,臆定評估值,致使出現了資產評估走過場。
(二)提供資料不齊全。產權單位在提供委托評估范圍內的資產所需資料時,存在著資料不完備、不齊全,報告附件或缺等現象,甚至有者提供虛假情況和資料,難以體現評估資產的全貌,容易形成帳外資產,埋下了國有資產流失的伏筆。
(三)評估工作不深入。有的資產評估機構對委托范圍內的資產,沒有認真履行盤點清查、實地勘察等必要的核對程序,對債務債權類資產沒有進行必要的函證,只是對資產的帳面數憑工作經驗作出評判,不能客觀公正地反映資產公允價值,難以保證評估結果的真實、合理和完整性。
(四)評估方法不恰當。評估執業師在開展評估業務時,應當根據評估對象、價值類型、資料收集情況等相關條件,分析成本法、市場法和收益法三種資產評估基本方法的適用性,并恰當選擇。而一些評估執業師在對某些資產進行評估時方法選擇不恰當,不慎引用評估假設,扭曲了資產價值。如房屋、機器設備等局限于公式性計算價格,僅考慮了原始成本折現率,而忽視了房屋類別、屬性、地域等問題,按重置成本法進行評估,不能按照國家規定采取市價法及收益法的客觀實用性來評估,難以反映評估對象的公允價值。
(五)評估內容不齊全。國有資產是指國家以各種形式投資形成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形態資產。那些以
國有企業改制、國有資產轉讓為目的進行的資產評估,必須對企業改制、產權轉讓的全部資產進行評估。但是,在一部分企業改制和產權轉讓為目的的資產評估中,對專利、商標、商譽等極具價值和增值潛力的無形資產按極低的價格評估或不評估不說明等。
(六)信息披露不充分。評估報告應當披露必要的信息,使評估報告使用者能夠正確理解評估結論。但在有的資產評估報告中對于不動產的總體情況、產權特點、權屬關系以及資產的擔保、抵押、剝離、租賃、權證變更等可能對評估資產價值判斷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披露不夠充分。
二、加強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工作的對策思路
針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根據《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91號)的規定,筆者認為應當按照“明確職責、嚴格程序、規范操作”的目標要求,來規范和加強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
(一)明確委托主體。當企業發生資產評估行為時,應當由國有資產產權持有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并與之簽訂《資產評估委托書》。企業應如實向資產評估機構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并對所提供情況和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不得隱匿或虛報資產。這種按照經濟行為批準權限與核準備案相一致的原則,進行的核準備案制度,有利于提高效率,分清責任,更好地體現權、責、利的統一,確保中介獨立客觀公正執業。同時可以有效地防止企業與中介惡意串通、隱匿資產、虛增負債和低評漏評等舞弊現象,防止企業內部人及其他關聯利益方與中介形成利益共同體和一致行為人的產生。
(二)嚴格選聘條件。產權持有單位應按照公開、公平、公正、透明、擇優和高效的原則,嚴格選聘有資質、有信譽、有業務勝任能力的評估機構進行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工作。資產評估機構要自覺堅持《資產評估準則》的規定,遵循獨立、公正、客觀的原則進行資產評估工作。
(三)規范評估程序。執業人員應當根據評估對象、價值類型、資料收集情況等相關條件,恰當選擇評估方法。按照現場調查、收集評估資料、評定估算、編制和提交評估報告等步驟組織實施評估業務,對委托范圍內的資產、負債實施實地勘察、核對,客觀公正地進行資產評估,最大限度地保證評估結果的真實、合理和完整性,為資產處置提供客觀的價格依據。積極推行企業整體價值評估方法,對涉及企業價值評估的項目原則上要求采用兩種以上的評估方法進行驗證,使國有企業多年形成的品牌價值、商譽等無形資產得到充分體現,有效提升評估報告的質量。
(四)提高執業水平。按照職業道德行為規范的要求,進一步提高國有資產評估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業務素質,加深對資產評估準則的理解,切實提高資產評估項目核準、備案的工作質量和效率。更新和提高執業人員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練掌握現行各種有關規定和實務標準,不斷提高執業水平。同時,評估機構也應不斷創造條件,開展各種形式的業務培訓,增強執業人員執行各種類型評估業務的經驗,提高分析、判斷問題的能力。
(五)實行專家評審。建立資產評估專家評審委員會制度,對重大項目的資產評估,應實行專家評審,邀請專家對重大項目資產評估方法的適用、范圍內容、取價標準的依據及評估程序進行綜合評審,讓評估方面的專家對評估報告的質量作出評價。并在實踐中不斷擴大專家評審范圍,不斷擴大專家隊伍的覆蓋面,特別是增加特殊行業、特種設備等方面的專家。因為專家評審可以更多地從行業執業行為的角度,更加關注評估報告的法律效力相關的內容。通過專家評審,力求實現評估程序更加合法、評估過程更加合規、評估結果更加合理。
(六)加大監督力度。及時了解和掌握資產評估機構在國有資產評估項目中的執業情況,加強與相關評估行業主管部門的溝通與協調,組織開展國有資產評估項目的質量抽查,對評估人員、評估機構的工作質量進行評價,建立評估管理檔案,加大對違紀違規執業機構和人員的查處力度。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對于違規的中介機構根據情況,采取通報、警告、將不良記錄備案、停業整頓、取消國有資產的評估業務資格等措施。中介機構應樹立風險意識,加強質量控制,注重品德要求,強調職業道德,切實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利益,提升行業社會公信力,提升行業服務質量。
(七)引入監督機制。引入公眾監督機制,建立資產評估公示制度。為有效維護國有資產權益,提高國有資產評估結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中介機構在出具正式資產評估報告前,其草案必須在企業內部公示一周,自覺接受職工群眾的民主監督。中介機構對內部公示中提出的意見要調查核實,及時對評估報告作適當的修正,無異議后才能出具正式報告。企業憑工會、紀委、黨委關于資產評估結果單位內部公示的說明,到國資管理部門進行核準或備案。
(八)嚴格審核審批。在對資產評估報告的審核過程中,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嚴格把好評估報告的核準或備案關。具體審查的實體要件包括評估目的是否與經濟行為相一致、基準日是否適當、影響資產價值的因素是否考慮周全、引用的資料數據和參數是否合理、采用的方法是否正確、評估結果是否公正合理等六個方面。除進行合規性審核外,更多地從出資人的角度結合項目對應的經濟行為,評判所采用的評估方法的科學性及整個評估結論的合理性,高度關注評估報告中披露的特別事項和期后事項對評估結論的影響,及時了解情況,作出正確判斷。
作者:無錫市國資委 王文才
本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