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高管步入政壇,涉及一個更深層次的問題,那就是在國有企業中堅持“黨管干部”原則。人們通常會問,國有企業既然是企業,而企業既然是要淡化乃至取消行政級別的,為什么還要按照“黨管干部”原則把企業干部納入到干部管理使用的“大盤子”?這樣是不是對企業改革改制乃至市場經濟發展都有不利影響?實事求是地講,這些問題目前還不是梳理得很清楚。但是,國有企業堅持“黨管干部”原則這一點在現階段是不能動搖的,對大多數國有企業,恐怕在相當長的一個時期還必須由黨委(黨組)及組織(人事)部門按照管理權限,依法選派、推薦國有資產產權代表和企業經營管理負責人,并對他們實施教育、培養、考核、監督。國有企業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是實現黨對國有企業政治領導的重要組織保證,是加強國有企業黨員干部隊伍建設的一條重要原則,是堅持黨對國有企業領導的一條基本原則。同時國有企業堅持“黨管人才”原則,要按照管宏觀、管政策、管協調、管服務的總要求,加強黨對人才工作的領導,統籌抓好各類人才隊伍的培養、評價、選拔、流動、激勵、保障各環節。
在國有企業堅持“黨管干部”和“黨管人才”的原則,一個很重要的現實原因是,在中國現有的國情特點下,國有企業尤其是那些“重量級”的國有企業,既是企業,又有一些不同于企業的特點。體現在選人用人方面也是如此。一方面,由于國有企業是中國共產黨執政的重要基礎,在國民經濟中發揮主導作用,所以國有企業的領導班子和經營管理隊伍必須納入黨的干部隊伍建設、人才隊伍建設的“大盤子”進行統籌考慮。另一方面,國有企業作為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組織和市場主體,又有別于選拔任用黨政機關領導干部,必須適應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改革的要求,體現和落實各級國有資產管理機構作為選拔任用國有企業領導干部的主體地位。
因此,國有企業干部的選拔任用,必須要把“黨管干部”與出資人選任干部、把組織考核推薦與引進市場機制、把上級任命和公開招聘有機結合起來,建立和完善與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相適應的選人用人制度和機制。要真正做到這一點,在目前現狀下,比較可行的途徑是,先對國有企業進行嚴格分類,再對國有企業領導干部及經營管理者進行差別管理。按照我國國有經濟改革的總體目標與方向,對于極少數領域的國有經濟,國家必須以企業形態保有,保持國有獨資或絕對控股的地位。而對于大多數國有經濟,國家主要以資產形態保有。前者形成的“重量級”國有企業承載著經濟責任、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后者形成的企業主要任務是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對于以“企業形態”監管的特殊國有企業,應當少之又少,這一類國有企業選拔任用領導人員,要發揮黨委和政府的主導作用,要以“黨組織主導為主、市場化配置為輔”。國企高管和黨政干部進行“有組織”的交流,主要應當集中在這類企業。至于這類企業干部的行政級別,在現存黨政部門監管國有企業的體制下,恐怕還不得不保留。對于那些以“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為目標的國有控股或參股企業,企業經營管理者的“企外交流”和選拔任用應當主要以“市場化配置為主,以黨組織主導為輔”,企業要淡化最好取消行政級別,選人用人的重點是要把握“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程序和規則,充分體現用人機構與干部本人的雙向選擇。就黨組織而言,同時要探索如何通過“黨管人才”的途徑來落實“黨管干部”原則。
如何在換屆中確保干部交流更加科學化
國企高管步入政壇,關鍵不在于要不要交流,而在于如何交流。從操作環節看,時下更應該切實把握的是,要確保在新一輪地方換屆中干部交流制度更加科學化、規范化。
一是要遵循規律,統籌規劃,周密部署,嚴格落實。要根據干部隊伍和各級領導班子的現狀,按照領導班子組合的規律,結合干部交流的現實需要和未來需求,盡量把近期需要和未來趨勢結合起來,使干部交流制度扎實有序推進。要對各級班子、現任干部的狀況有一個符合實際的客觀的評價,按照優勢互補、梯次年齡和連續穩定的領導班子組合原則和領導干部成長規律,本著愛護、培養、提高的原則,結合每一個干部的實際情況,選擇適當的方式,及時準確地做好干部交流工作。
二是要促進干部交流制度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要加強制度建設,強化剛性規定,確保干部交流輪崗走上規范化軌道。特別是對交流輪崗的對象、條件、重點、方式、年限、程序等方面必須作硬性規定,切實增強規范性、有序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要堅持原則,嚴明紀律,加強管理,定期檢查。在干部交流中,要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搞不正之風的,進行嚴肅批評和處理。同時,各級黨委和組織人事部門要加強后續管理,經常了解交流干部的情況,關心他們的成長;要定期檢查,認真總結,彌補漏洞,不斷提升,切實保證干部交流制度的貫徹和實施,切實通過干部交流提高干部隊伍的能力和水平、促進各方面工作的推進。
(摘自:《理論動態》2011年7月)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