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解讀:國家為何參與國有企業的利潤分紅
5月3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同意財政部、國資委提出的意見,從2007年開始,在中央本級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地方試行的時間、范圍和步驟由各省(區、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決定。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試點意味著什么
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試點,國家以所有者身份,取得企業國有資本收益。“誰投資,誰受益”,國家作為國企股東,有權參與其利潤分紅。這意味著,今年開始的中央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試點,將使占全國國企利潤七成以上的150多家中央企業不再“利潤獨享”。
國企經過多年改革發展,已度過最艱難時期。不少企業如今利潤豐厚,有能力反哺為其脫胎換骨付出巨大成本的國家和百姓。國資委的統計數據顯示,2003年~2006年,中央企業實現利潤由3006億元增加到7547億元,增長151.1%。但1994年以來,國企,包括處于壟斷行業擁有高額利潤的國企,從未向國家上繳稅后利潤。
因此,建立和實施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統籌用好國有資本收益,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一項重要舉措。對于深化國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縮小行業收入差距以促進社會公平、增強政府宏觀調控能力、促進企業技術進步、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都具有重要意義。
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要堅持什么原則
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的要求,這一試點要堅持三個原則:一是統籌兼顧、適度集中。統籌兼顧企業自身積累、發展和國有經濟結構調整及國民經濟宏觀調控的需要,合理確定國有資本收益分配比例;二是相對獨立、相互銜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與政府公共預算分別編制,既保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完整性和相對獨立性,又要與政府公共預算相互銜接;三是分級編制、逐步實施。
有專家建議:企業分紅給政府應做到“一企一策”;試行階段分紅比例不一定很高;應首先考慮提取壟斷行業的超額利潤。
國企紅利收上來后怎么用
根據財政部、國資委的意見,收上來的國企紅利,將用于支持實施產業發展規劃、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企業技術進步,補償國企改革成本和補充社會保障。
專家建議:國家應將這筆收益優先用于滿足資金缺口巨大的民生需求,如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等,讓百姓分享國有資本增值的果實。
背景知識:何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國家以所有者身份對國有資本實行存量調整和增量分配而發生的各項收支預算,它是政府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預算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各級政府預算,分為政府公共預算、國有資產(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障預算和其他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包括收入和支出兩部分。收入來源一方面是多元化企業的分紅,國有獨資公司將上繳一部分利潤;另一個可能來源是對不重要的企業,國資委可把股權賣出去。支出,一是對重要企業“要保”,補充資本金;二是解決困難企業的退出成本。
來源:《半月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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