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推進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新股發行體制改革,提高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財務會計信息披露質量,督促中介機構勤勉盡責,證監會于2012年年底啟動首發公司財務會計信息專項檢查工作。本次工作歷經發行人及中介機構自查、發行審核部門對自查報告進行審閱、證監會組織經驗豐富的會計師進行抽查等三個階段,目前現場檢查工作已完成,相關意見陸續反饋給發行人和中介機構。
本次檢查過程中,共622家企業提交自查報告,268家企業提交終止審查申請,終止審查數量占此前在審IPO企業家數的30.49%。通過對自查報告的審閱及抽查工作,發現部分企業存在財務基礎較為薄弱、內部控制質量有待提高、會計處理不恰當、招股說明書財務信息披露針對性不足等情況;部分中介機構在執業過程中未嚴格遵守執業準則,核查程序不到位,未能保持必要的執業敏感和謹慎性等情況。對這類問題,發行監管部門會通過反饋意見向發行人和中介機構明確提出,要求整改落實。檢查中還發現個別企業存在體外資金循環、虛構交易或代墊成本、虛增業績等違法違規問題的線索。其中,河南天豐節能板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秋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已移交稽查部門,其他涉及弄虛做假的公司,發行監管部門將嚴格對照相關立案標準,符合標準的,將移送稽查部門。
開展財務專項檢查工作,核心目的是落實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監管理念,督促發行人和中介機構提升誠信意識,切實履行信息披露和盡職調查責任。專項檢查中,要求相關中介機構對照監管規則和執業規范切實履職盡責,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予以查處,促使發行人和中介機構的合規意識和責任意識有所提升。但同時,也要清醒地認識到提高首發信息披露質量是一項需要長抓不懈的任務,不會通過一次專項檢查活動就解決全部問題。中介機構作為重要的市場參與主體,應不斷強化風險防范意識,完善并實施行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嚴格遵守首發各項規則要求,切實提高信息披露質量。
今后,中國證監會將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監管工作,提升發行監管工作的有效性。一是充實和細化首發信息披露規則,強化披露要求;二是建立監督檢查的長效機制,在發審會前對中介機構底稿進行抽查;三是要求保薦機構加強內核制度建設,將原由證監會發行監管部門主持的問核工作關口前移;四是進一步加大社會監督力度,將預披露時點提前到受理即預披露;五是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目前稽查部門已制定了立案標準,發行監管部門將總結日常監管經驗,特別是本次專項檢查積累的經驗,認真執行立案標準,發現重大違規線索,立即移送稽查部門。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