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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1
新中國建立以來,雖然經濟體制經歷了從新民主主義經濟到社會主義計劃經濟再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變化過程,但是國有企業不僅一直是國民經濟的領導力量,而且始終是經濟體制改革的焦點。回顧60年來中國共產黨對國有企業發展與改革的不斷探索,我國國有企業經歷了新中國成立初期由多種成分并存向高度集中的公有制經濟過渡,這一階段體現了政府向企業“收權”的特點。而從80年代開始,為增強企業活力,實行了政府向“企業”放權的改革,但結果并不如人意。
一、新中國國有企業產生和發展的歷史條件
舊中國遺留下來的經濟結構、人口壓力為新中國的國有經濟既奠定了基礎,又提供了發展的必要性。沒收官僚資本,是新中國國有經濟的主要來源。1949年以前,南京國民黨政府及其高級官吏在執政的20余年間,通過各種方式形成了龐大的、控制了國民經濟命脈的國家資本和官僚私人資本,這就為新中國建立強大的可以控制國民經濟命脈的國有經濟奠定了基礎。與此同時,舊中國遺留下來的經濟結構也顯示出國有經濟及其發展在工業化中的重要地位。據估計,抗日戰爭前,中國的工業資本投入消費資料生產的約占92%,而投入生產資料生產的僅有8%;如果以工業總產值計算,1936年消費資料產值占72%,生產資料產值占28%。其中機器制造工業尤其落后,1936年僅占工業總產值的2.2%,到1949年因戰爭原因,又下降到1.7%。因此,當時能源、鋼鐵、機器制造成為工業化的瓶頸產業。這種產業結構必然導致在重工業和金融業中居優勢地位的國有經濟具有強烈的發展需求與空間。
此外,舊中國近一百年的工業化與歐美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相比,還顯示出以下不同之處:一是起點不同。中國的工業化起步于高度集權的封建王朝后期,中國不僅人口眾多、人均資源匱乏,而且成為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掠奪的對象。二是工業化的條件不同。中國在清中葉以后人口大量增加,導致了人均自然資源的匱乏,而到19世紀下半期開始工業化以后,已經是列強侵略和掠奪的對象,不僅不可能再走西方列強和日本那樣依靠侵略來開拓國際市場和資源的道路,甚至自己匱乏的資源和財富也受到大量掠奪和破壞,人口多、底子薄、積累低,是制約工業化的長期因素。三是發展的環境不同,中國的工業化是在世界進入帝國主義階段,從鴉片戰爭到抗日戰爭的100多年里,平均每13年半就發生一次較大規模的帝國主義侵華戰爭,尤其是從1931年到1945年的日本侵華戰爭,使中華民族面臨著“亡國滅種”的危險,損失慘重。因此,在這種被侵略、分裂和殖民地化的威脅下,無論是政府還是人民,都始終把國家安全作為工業化的第一考慮。
正是上述差異,導致中國共產黨不僅完全接受了孫中山提出的節制私人資本和發展國家資本的思想,而且走得更遠:完全接受了前蘇聯的單一公有制的社會主義工業化模式。
新中國建立后,處于領導地位的國有經濟得到優先發展。1953年以后,中國開始向蘇聯模式的社會主義過渡,到1956年底,在城市以“公私合營”的方式基本上將私營工商業轉變為國營企業。到1978年,僅國營工業在工業總產值中所占比重就達到79%。不僅如此,在國營企業之外,也不存在與國營企業競爭的經濟成分,龐大的農村經濟由于“政社合一”而處于政府的控制之下,城市中的“集體所有制”企業,實際上也在政府的控制之下,被稱為“二國營”。在1949年底至1978年的29年里,國有經濟承擔了中國工業化的主要任務。
由政府來推進工業化,而由國有經濟來貫徹政府的工業化意圖,在工業化初期具有集中資源的優點,使工業化可以呈現出起步快的特點。與此同時,國有經濟的發展又增強了政府調控國民經濟的力量,這在市場機制不成熟、買方市場不能形成的條件下又有著穩定經濟和社會的作用。但是,在工業化初期大力發展國有經濟,其前提是必須有一個廉潔高效的政府;否則,國有經濟不但會壓迫民營窒息經濟的發展,還會成為官吏們聚斂資財的手段。近代清政府、北洋軍閥政府以及南京國民黨政府都是證明。但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新中國政府,恰恰具備了廉潔和高效這兩個條件。
二、1949-1978年國營企業的貢獻
1949年新中國的建立,使中國的經濟建設進入了一個新階段。舊中國“落后挨打”的百年恥辱與大國趕超工業化的追求,促使中國共產黨選擇了優先發展重工業的發展戰略。而這種與中國資本稀缺、勞動力豐富的資源稟賦并不匹配的經濟發展戰略,迫使我國不得不通過政府進行資源配置,將有限的資源集中于重工業的發展,而與政府密切聯系的國有企業成為推動工業化的微觀基礎。經過1953-1956年暴風驟雨的“三大改造”,我國建立了單一公有制和政府行政性計劃管理為特征的計劃經濟。從1956年基本完成社會主義改造到1978年改革開放以前的20多年里,各級政府實際上也成為經濟運行的唯一決策人和管理者。在20多年的運行中,國有企業推動了我國工業化,但也有其歷史局限性,有待進一步的改革。
(一)中國共產黨關于發展國營企業的戰略與探索
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國家觀念影響和以列寧、斯大林闡述的馬克思主義理論為指導,使中國共產黨自然認為政府是工業化的主要推進者。而與政府有著密切聯系的社會主義國營企業被寄寓厚望:一是認為國營企業在向社會主義過渡過程中具有決定性的意義;二是認為國營經濟在中國的工業化過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優越性;三是國營經濟與私營經濟相比,不僅企業效率高,而且利為整個國民所得,更加公平。新中國成立之初,中國共產黨根據自己的經驗和我國經濟水平落后和發展極端不平衡的國情,實施了新民主主義經濟政策,即在國營經濟領導下多種經濟成分并存的基礎上,通過節制資本、統制外貿和實施“四面八方”政策(即公私兼顧、勞資兩利、城鄉互助、內外交流),試圖探索一條符合中國國情的工業化道路。但是,1950年朝鮮戰爭爆發以后,中美兩國的軍事沖突使得國際環境變得嚴峻起來,作為求強求富的工業化來說,新中國政府更著重于其求強的方面,即盡快建立獨立的工業體系,以便加強國防力量,保證國家安全。于是,中國共產黨就自然選擇了集中資源,優先快速發展重工業的發展戰略。
在“一五”計劃期間,由于市場機制與過高的經濟增長指標及優先發展重工業戰略在資源配置方面矛盾不能緩解,黨隨后也改變了穩步前進、逐步過渡的設想,導致了全面急進的社會主義改造。1956年以后,中國內地基本形成了以單一公有制和行政性計劃管理為特征的傳統社會主義經濟體制,這種將資源配置權力集中于國家來加速工業化的方式,實際上帶有壓低全社會消費、實行自我積累的“國家資本主義”性質。在這個體制下,國有企業為主體的國有經濟一方面實現政府的工業化目標,是生產的具體執行者;另一方面又為政府提供資本積累,并且提供大量的社會公共物品承擔部分政府職能。
因此,確保國營經濟在過渡時期的領導地位、大力發展國營經濟就成為1949年至1978年改革開放前這個歷史階段黨和政府始終確定不疑的政策。雖然也意識到增加經濟活力的重要性,但當時的思路主要集中在中央與地方的分權改革,而對政府與企業的關系沒有實質性觸動。由于國營經濟的宏觀經濟環境和微觀經營管理上始終存在著“一統就死,一放就亂”、缺乏有效約束、監督和激勵機制,從1949年到1978年改革開放前,始終沒有建立起一整套既符合中國國情、又能夠實現社會主義優越性的國有經濟經營管理體制。
(二)國營企業的歷史貢獻
在改革開放以前的近30年里里,在資金匱乏的條件下,國營企業為中國實施趕超型工業化和建立起獨立的工業體系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第一,國營企業的發展為突破貧困陷阱,克服“低收入導致低儲蓄--低投入--低生產率--低收入”的“貧困循環”做出重要貢獻。在計劃經濟中,我國國營企業上繳的企業利潤是我國經濟建設的主要來源。而在趕超戰略下,為了突破貧困陷阱,國家采取通過壓低職工工資、壓低農產品價格等措施來積累資金,而這些價格的扭曲帶來的收益則通過國營企業上繳利潤的形式獲取。國營企業上繳的利潤成為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保證了我國政府強大的經濟建設能力。國民經濟恢復時期,企業上繳利潤僅僅占32.9%,而在“一五”計劃時期完成則到了將近48%。1960年曾超過60%。“文革”時期大部分年份也保持在50%以上。1978年,來自國有經濟單位交納的稅收和上繳的利潤份額,分別占全國財政收入總額的35.8%和51%,兩者合計占86.6%。
第二,加快了中國工業化的步伐,基本改變了舊中國遺留下來的重工業基礎薄弱的不合理狀態,為日后的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由于國營企業是政府直接投資興辦,直接體現政府的戰略意圖。在優先發展重工業的戰略下,我國國營企業主要集中在工業,尤其是具有生產外部性的重工業的生產。雖然受到“大躍進”和“文化大革命”的干擾,但總的發展速度還是相當快的。工業在全國GDP的比重由1949年的17.6%逐步上升到1978年的44.3%。工業總產值從1949年的140億元上升到1978年的4237億元。從輕、重工業產值之比來看,1949年輕工業是重工業的2.78倍,“一五”計劃完成,兩者之比下降到1.22,1958年開始,重工業超過輕工業的產值。
第三,改變了舊中國遺留下來的產業布局極不合理狀態。舊中國大部分近代工業是由外國資本和官僚資本控制和經營的,這使得我國工業基礎沿海與內地懸殊較大,大部分的工業集中在東部沿海地區。這種情況不僅不利于內陸地區的發展,而且由于工業品遠離原料、燃料與消費產地,使得全國資源無法優化配置,也影響了東部地區的發展。政府主導下的國營工業企業迅速發展,改善了我國工業的區域布局,尤其是西部地區的工業生產能力獲得超常發展。60年代開始的大規模“三線建設”,加強了基礎產業、鐵路等基礎設施的改善,為日后經濟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三、改革開放以來黨對國營企業改革和發展的探索
(一)以“放權讓利”為主線的改革階段(1978-1992)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拉開了國營企業改革的大幕,國營企業的發展也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時期。1978年12月,鄧小平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中專門講到企業改革的兩個重點:一是權力過于集中問題,要擴大企業自主權;二是打破分配上的“大鍋飯”問題,企業和職工可以因對國家的貢獻不同,而拉開收入分配上的差距。為完善公有制和計劃經濟體制以提高企業活力,放權讓利、加強企業的責任制成為80年代的國營企業改革的重點。
“放權讓利”的改革是從四川開始的。1978年10月,經國務院批準,四川省委、省政府選擇了不同行業有代表性的重慶鋼鐵公司、成都無縫鋼管廠、寧江機械廠、四川化工廠、新都縣氮肥廠和南充鋼廠等地方國營工業企業率先進行“擴大企業自主權”試點改革。改革的主要內容,是逐戶核定企業的利潤指標,規定當年增產增收的目標,允許他們在實現目標以后提留分享少量利潤,作為企業的基金,并允許給職工發放少量獎金。1979年4月,國家經委依照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精神,及時地召開擴權試點座談會,明確提出要擴大國營企業的生產經營權、財權、物資權、外貿權、招工權、獎懲權以及機構設置和干部任免等方面的權力。1979年7月13日,國務院下發擴大國營企業自主權的5個文件,要求各地區和中央有關部門在工業、交通系統選擇少數企業進行擴權試點。1980年1月20日,國務院批轉了國家經委、財政部制定的《關于國營工業企業利潤留成試行辦法》,進一步細化了“讓利”的具體辦法。
在國務院發出擴大企業自主權等5個文件以后不久,全國有26個省、市、自治區在1590個工業企業中進一步進行試點,加上有些省、市、區按自定辦法試點的企業,共為2100個。到1980年6月,實行擴大企業自主權試點的企業達6600多個,占全國預算內工業企業數的16%左右,產值約占60%,利潤占70%。試點企業取得的經濟效果十分顯著。1979年與1978年相比,工業總產值增長11.6%;實現利潤增長15.9%;上繳利潤增長12.6%。一般試點企業的產量、產值、上繳利潤增長幅度都超過試點前的水平,也高于非試點企業的水平。據4200多個企業的統計,試點企業的留利水平,占全部實現利潤的8.5%。按財政口徑,扣除試點前也應得的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兩項,則企業所得占增長利潤的40.8%。
在擴大企業自主權提高企業激勵的同時,由于價格體系尚未理順,企業經營狀況不能科學衡量。在1979年和1980年,我國出現了歷史上前所未有的近300億元的財政赤字,社會零售物價指數1979年上升1.9%,1980年上升6%。擴大企業自主權的改革開始轉向經濟責任制的改革。
1981年10月,國務院批轉國家經委、國務院體改辦《關于實行工業生產經濟責任制的意見》,指出:所謂經濟責任制,首先是企業對國家實行的經濟責任制,然后是建立企業內部的經濟責任制。隨后,1981年11月11日,國務院體改辦、國家經委等6部委和全國總工會,聯合召開了京、遼等5省市經濟責任制座談會,制定了《關于實行工業生產經濟責任制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這一《規定》對進一步實行和完善經濟責任制提出了需要注意的一系列問題:正確處理國家、企業、職工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企業利潤增長部分,國家所得比例要不低于60%,完不成利潤包干任務的,要用企業留用的資金補足。企業的留成資金,必須建立生產發展基金、職工福利基金和獎勵基金,獎金的增長速度應低于利潤增長的速度,生產下降、利潤減少的,職工獎金也應相應減少。實行計件工資、超額計件工資的,要嚴格掌握條件。《規定》發出后不久,全國各省、市、自治區在所屬國營企業中普遍實行了經濟責任制。到1982年底,全國實行各種形式經濟責任制的企業達到80%以上。由于實行了經濟責任制,政府的財政收支矛盾有所緩解。以1982年和1983年的國家財政收入為例,1982年達到1123.97億元,比上年增長了3.2%,1983年進一步增加到1248.99億元,比上年增長了11.1%。經濟責任制與前期實行的“放權讓利”相比,政府與企業的關系發生了一些變化。主要體現在政府對企業的控制開始由前期的實物指標向貨幣性指標轉變;使“放權讓利”由隨意的政策安排開始向制度性安排轉變。
1983至1984年,我國先后分步進行了以利改稅為核心內容的企業分配制度改革。經過改革逐步把國家與國營企業的分配關系通過稅收形式固定下來。
隨著擴大企業自主權改革的深入,1984年5月,國務院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擴大國營工業企業自主權的暫行規定》,從生產經營計劃、產品銷售、產品價格、物資選購、資金使用、資產處置、機構設置、人事勞動管理、工資獎金、聯合經營等10方面給予企業更多的權利,進一步放寬了政府對企業的約束。
1984年10月,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標志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由農村轉向城市。《中共中央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指出,“要使企業真正成為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的能力,成為具有一定權利和義務的法人。”為硬化企業預算約束,1985年1月起,我國在全國范圍內進行了“撥改貸”的改革,把企業長期從財政獲得無償的撥款改為向銀行貸款,進一步使企業成為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但由于企業的產權改革沒有及時跟上,企業的“投資饑渴癥”仍舊存在,為企業過度貸款而導致沉重負擔打下伏筆。
由于農村體制改革體現出了“承包制”的力量,在改革的示范效應下,我國做出“承包制”進一步放權讓利。在1986年進行承包經營責任制試點的基礎上,1987年5月,國務院決定全國普遍推廣承包經營責任制。當時,促成這一點的還有一個重要因素,1987年第4季度,預算內企業成本比1986年同期上升5%,虧損面增加40%,財政收入下降2.3%。經過推廣,到1987年底,在11402戶國有大中型工業企業中,實行成本經營責任制的達8843戶,占企業總數的比例達77.6%。承包責任制的推行,是“兩權分離”(即所有權和經營權)改革理論的應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業的活力。由于承包合同的完成率極高,財政收入從1985年以來持續下降的局面得到扭轉。1988年和1989年的財政收入增長率分別達到7.2%和13.1%,超過了1986年和1987年的5.8%和3.6%的增長率。1988年承包企業則達到80%。許多企業改革都是試點在先,而政策在后。1989年之后,承包制又進行了一些完善。
承包制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以承包經營合同形式確定國家與企業“責、權、利”關系,使企業在不改變產權關系的基礎上,做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營管理制度形式。與改革初期的“放權讓利”式改革相比,承包經營責任制已經涉及到政企分開、企業自主權的法律認可等一系列國有企業深層次的制度問題。但是“承包制”助長了企業的短期行為,企業在短期內向個人分配傾斜,而且隨著競爭日益激烈與1989年以后外部環境的惡化,一些企業無法完成上繳任務。國有企業的改革仍需進一步深入。
(二)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主的改革階段(1993-2002)
隨著放權讓利和經營承包制的實行,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后,國有企業改革開始涉及到企業所有權的問題。為深入探索增強企業活力,在政府的大力推動下,一些企業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目標,開始探索企業產權多元化的改革,主要形式是企業的股份制。
1992年初,鄧小平的南方談話再次掀起新一輪改革熱潮。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召開并明確提出,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企業是市場的基本經濟單元和競爭主體,從而將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與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聯系起來。
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了《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是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產權明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1993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5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指出,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財產,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國有企業改建為公司,必須依法轉換經營機制,有步驟地清產核資、界定產權、清理債權債務,評估資產,建立規范的內部管理機構等等。這標志著從1994年開始,國有企業改革進入了全面實施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的新階段。
據統計,到1997年底,國有企業改造成股份公司的已達上萬家,其中在上海、深圳證券市場掛牌的上市公司達到745家。在國家512戶重點企業中,已經掛牌上市的占36%;在國家120戶試點企業集團中,核心企業已經掛牌上市的占42%;在100戶現代企業制度試點的企業,已掛牌上市的占48%。尤其是屬于非試點的國有小企業,通過破產、拍賣、租賃、承包經營和股份合作制等多種改革形式,打破了原有的國有企業制度模式。到1997年上半年,實行民營化的國有小企業已占國有小企業總數的50%以上,進展比較快的省份達到75%以上,廣東順德、山東諸城、四川宜賓、河南騾河、河北新樂、黑龍江賓縣、浙江蘭溪等一大批地、市的國有小型企業已經全部實現了民營化。
隨著買方市場向賣方市場轉變,短缺經濟下旺盛的需求一去不復返。市場競爭日益激烈,使得企業經營體制尚待完善的國有企業面臨嚴峻挑戰。自從對國有經濟實施市場化改革以后,到20世紀90年代中期,國有企業的效率呈遞減之勢。特別是企業的虧損額不斷增加,虧損率不斷上升,由1978年的7.6%,上升到1995年的44.8%。國有企業的凈盈利額從1978年的508.8億元,增加到1995年的665.6億元,只增長了13.7%。如果扣除通貨膨脹因素,十多年來國有企業凈盈利不僅沒有增加,反而是大幅下降的。而且,1996年1-4月和1997年1-3月,出現了國有工業整體凈虧損的狀況。1997年,我國下崗人員總數已超過1000萬人,占全部職工的近8%,其中需要政府提供再就業幫助或生活困難的有400多萬人。受到東亞金融危機的影響,導致凈出口減少,更加惡化了我國國有企業的生存環境。
嚴峻的形勢,迫使我國對國有企業進行更深入的改革。1997年黨的”十五大“之后,中央多次提出:用3年左右的時間,力爭大多數國有大中型骨干企業初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我國通過“抓大放小”,加快了控制國民經濟命脈的大中型骨干企業的股份制改造。隨著試點工作的進行,以產權制度改革為核心的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工作,還是在全國各地迅速展開。據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數據,截止到2003年底,全國4223家國有大中型骨干企業中,有2514家通過多種形式改制成為多元持股的股份制企業,改制面近60%。國家重點企業中的2524家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已有1331家改制為多元股東的股份制企業,改制面為52.7%。國有小企業改制面已達到80%以上,其中縣屬企業改制面最大,一些已達90%以上。一些中央企業則積極推進法人治理結構的建設,有19家企業開展董事會試點,共派出66名外部董事,有14家試點企業的外部董事達到或超過了董事會成員的半數;中央企業及所屬子企業的股份制企業戶數比重,已由2002年年底的30.4%提高到2006年的64.2%。經過改造后的國有企業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三)國有經濟戰略重組階段(2003-)
2002年1 1月,黨的十六大報告指出要加快調整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提出“必須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發展壯大國有經濟,國有經濟控制國民經濟命脈,對于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增強我國的經濟實力、國防實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關鍵性作用。”并且提出“繼續調整國有經濟的布局和結構,改革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任務。”國有企業的“兼并重組”、“整合壯大”成為作為新一輪國企改革的目標。
2003年建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我國對國有企業進行了更為有效的監管。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進一步指出:“完善國有資本有進有退、合理流動的機制,進一步推動國有資本更多地投向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增強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其他行業和領域的國有企業,通過資產重組和結構調整,在市場公平競爭中優勝劣汰”。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國務院辦公廳于2006年12月18日轉發了國資委《關于推進國有資本調整和國有企業重組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指出:以后對于軍工、石油和天然氣等重要資源開發及電網、電信等基礎設施領域的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應保持獨資或絕對控股;對以上領域的重要子企業和民航、航運等領域的中央企業,國有資本保持絕對控股;對于石化下游產品經營、電信增值服務等領域的中央企業,應加大改革重組力度,引入非公經濟和外資,推進投資主體和產權多元化。同時,國有經濟對基礎性和支柱產業領域的重要骨干企業保持較強控制力,包括裝備制造、汽車、電子信息、建筑、鋼鐵、有色金屬、化工、勘察設計、科技等行業。這一領域國有資本比重要降低,國有經濟影響力和帶動力要增強。其中,機械裝備、汽車、電子信息、建筑、鋼鐵、有色金屬行業的中央企業要成為重要骨干企業和行業排頭兵企業,國有資本在其中保持絕對控股或有條件的相對控股;承擔行業共性技術和科研成果轉化等重要任務的科研、設計型中央企業,國有資本保持控股。顯然,這個《指導意見》秉承了中央一貫的精神,而且使以前的政策更具操作性。
2007年10月15日,胡錦濤總書記在黨的十七大上所作的報告中也強調要“深化國有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優化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深化壟斷行業改革,引入競爭機制,加強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加快建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和制度。”提高國有經濟效率,是我國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推動新型工業化道路,提升國家產業競爭力,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重要力量。
經過國有企業的戰略調整,目前我國國有企業主要集中在生產上游領域,電信、電力、石油石化、航運、航空、煤炭行業按照國有資本占有量計算的主業集中度分別為96.37%、93.99%、92.98%、92.86%、88.3%、80.98%和78.10%。2005-2010年,中央企業資產總額由10.5萬億增長到24.3萬億,年均增長18.2%;2010年美國《財富》雜志公布的世界500強企業中,中央企業上榜30家,比5年前增加20家。
四、當前國有企業的癥結所在和改革方向
新中國成立60多年來,中國共產黨隨著客觀環境的不斷變化,對國有企業的發展進行不斷的探索。在計劃經濟時期,國有經濟一直是我國國民經濟的微觀基礎,是我國推動優先重工業發展的主要力量。改革開放以來,盡管國有經濟通過產權改革和產業的戰略性重組,國有經濟的整體規模和產業分布狀況發生了重大變化,但是,國有經濟仍然在國民經濟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經過30多年的改革,國有企業逐步融入了市場經濟之中,成為參與市場競爭的重要成員和領導力量。當前國有企業主要集中在壟斷行業,雖然國有企業已經扭轉了經營困難局面,但也出現了一些不適于國民經濟發展的問題,需要進一步的改革。
第一、如何提高核心競爭力,促成產業結構升級,促進“新型工業化道路”的實現是我國國有企業面臨的重要問題。雖然新世紀以來,在國有企業的戰略調整下,我國國有企業取得了較快發展,當前我國國有企業大多集中于壟斷行業,從產業鏈的角度來看,它集中于生產上游,憑借壟斷地位和生產要素低價獲得高額的壟斷利潤,一些低端或中低端的產品和產業上贏得了國際比較優勢。但由于缺乏核心制造技術和高端產品開發能力,一些領域的關鍵生產設備目前仍需依賴進口。正如原國資委主任李榮融指出的:與跨國公司相比,中央企業的核心競爭力還不強,自主創新能力仍有很大差距。雖然在125家中央企業中,有中石油這樣市值領先的企業,可是數不出幾個產品能排上全球第一,更找不出一個全球叫得響的品牌。一些實證研究表明,國家高度壟斷行業的企業前沿技術進步緩慢,而且全要素生產率(TFP)增值率最慢,甚至下降。在未來,資本雄厚的國有企業肩負著企業自主創新,提升工業水平的重任。在我國進入工業化中后期,如何對集中在上游領域的國有企業進行產業升級,進一步提升其經濟效率成為我國未來亟須探索的問題。
第二、壟斷領域的企業獲得的高額利潤如何全民共享,改善民生也成為我國面臨的重要問題。雖然我國對中國石化、電信、電力等行業已經進行了改革,2002-2008年,中央企業資產總額從7.13萬億元增長到17.69萬億元,利潤總額從2405.5億元增加到16708.6億元,但部分國有企業憑借壟斷地位所獲取的高額利潤更多在本行業分配之中進行,加劇了我國收入分配的扭曲,其中依據行政壟斷所帶來的超額利潤更成為社會詬病的對象,在我國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時期,如何將國有企業的壟斷利潤轉變為全民共享,成為下一階段面臨的重要問題。
第三、如何理順國有企業出資人與經營者問題,治理國有企業的腐敗問題。雖然國有企業改革已經進行了30多年,但國有企業仍是政府直接介入市場的工具或機制載體,企業的經營管理者也具有政府官員的色彩。如何加強對國有企業的監管,是我國面臨的重要問題。
經過60多年的發展,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我國國有企業逐漸做大做強,為推動我國工業化做出了重要貢獻。在我國進入工業化中后期的歷史階段,我國如何繼續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繼續推行國有企業戰略調整,成為我國在新工業化征途中所面臨著重要問題。
(本文系《環球視野globalview.cn》第392期摘自2011年第2期《湖南社會科學》)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