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地方機構改革在工作部署、組織實施上要有機銜接、有序推進。在黨中央統一部署下啟動中央、省級機構改革,省以下機構改革在省級機構改革基本完成后開展。鼓勵地方和基層積極探索,及時總結經驗。堅持蹄疾步穩推進改革,條件成熟的加大力度突破,條件暫不具備的先行試點、漸次推進。
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明紀律,機構改革方案報黨中央批準后方可實施,不能擅自行動,不要一哄而起。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嚴禁突擊提拔干部,嚴肅財經紀律,堅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強化責任擔當,精心組織,狠抓落實,履行對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領導責任。要抓緊研究解決黨和國家機構改革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營造良好社會環境,確保各項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建立健全評估和督察機制,加強對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完善相關機制,發揮好統籌、協調、督促、推動作用。新調整組建的部門要及時建立健全黨組織,加強對機構改革實施的組織領導。
全黨全國各族人民要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統一思想,統一行動,銳意改革,確保完成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各項任務,不斷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高效的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斗!
(文章摘自2018年3月5日《國務院》)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國家機構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