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建立醫療、養老、教育、文化、體育等機構及從業人員黑名單制度和退出機制,以違規違法行為、消防不良行為、信用狀況、服務質量檢查結果、顧客投訴處理結果等信息為重點,實施監管信息常態化披露,年內取得重點突破。(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文化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工商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體育總局、國家文物局、國家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4.將醫療、養老、教育、文化、體育等機構及從業人員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其中涉及企業的相關記錄同步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嚴重違規失信者依法采取限期行業禁入等懲戒措施,建立健全跨地區跨行業信用獎懲聯動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牽頭會同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工商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體育總局、國家中醫藥局等相關部門負責)
35.積極培育和發展醫療、養老、教育、文化、體育等領域的行業協會商會,鼓勵行業協會商會主動完善和提升行業服務標準,發布高標準的服務信息指引,開展行業服務承諾活動,組織有資質的信用評級機構開展第三方服務信用評級。(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民銀行、工商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體育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6.建立完善社會領域產業統計監測制度,在文化、體育、旅游及相關產業分類基礎上,加強產業融合發展統計、核算和分析。(國家統計局牽頭負責)
37.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平面媒體及互聯網等新興媒體,積極宣傳社會資本投入相關產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先進典型,提升社會認可度。(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國家衛生計生委、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體育總局、國家文物局、國家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進一步激發社會領域投資活力的重要意義,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重要決策部署上來,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分工,強化監管服務,合理引導預期,著力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文章來源:國家發改委)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