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保護創新的法治環境,加快薄弱環節和領域的立法進程,修改不符合創新導向的法規文件,廢除制約創新的制度規定,構建綜合配套法治保障體系。研究起草規范和管理政府科研機構、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的法規,合理調整和規范科技創新領域各類主體的權利義務關系。推動科技資源共享立法,研究起草科學數據保護與共享等法規,強化財政資助形成的科技資源開放共享義務。研究制定規范和管理科研活動的法規制度,完善科學共同體、企業、社會公眾等共同參與科技創新管理的規范。加強生物安全等特定領域立法,加快制定《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加快修訂《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實驗動物管理條例》等,研究制定天使投資管理相關法規,完善和落實政府采購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法規政策。深入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等的落實,加大宣傳普及力度,加強法規落實的監督評估。鼓勵地方結合實際,修訂制定相關科技創新法規。
二、完善支持創新的普惠性政策體系
發揮市場競爭激勵創新的根本性作用,營造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環境,強化產業政策對創新的引導,促進優勝劣汰,增強市場主體創新動力。堅持結構性減稅方向,逐步將國家對企業技術創新的投入方式轉變為以普惠性財稅政策為主。加大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政策的落實力度,推動設備更新和新技術利用。對包括天使投資在內的投向種子期、初創期等創新活動的投資,統籌研究相關稅收支持政策。研究擴大促進創業投資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適當放寬創業投資企業投資高新技術企業的條件限制。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國務院印發 國家科技創新 規劃 十三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