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等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對全國創投市場培育和發展的引領作用,引導各類社會資本為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制定和完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標準。落實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加強企業技術創新平臺和環境建設,促進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技術創新和改造升級。支持高成長性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發展,培育一批掌握行業“專精特新”技術的“隱形冠軍”。推動形成一批專業領域技術創新服務平臺,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提供研發設計、檢驗檢測、技術轉移、大型共用軟件、知識產權、人才培訓等服務。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技術創新服務平臺建立有效運行的良好機制,為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創新的不同環節、不同階段提供集成化、市場化、專業化、網絡化支撐服務。
三、深化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
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企業為主體、政策為引導,推進政產學研用創緊密結合。完善科技計劃組織管理方式,確立企業在產業導向的科技計劃中決策者、組織者、投資者的功能實現方式,發揮國家科技計劃作為資源配置和動員手段促進企業與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的作用。改革完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形成和運行機制,按照自愿原則和市場機制,深化產學研、上中下游、大中小企業的緊密合作,促進產業鏈和創新鏈深度融合。加強產學研結合的中試基地和共性技術研發平臺建設。在戰略性領域探索企業主導、院校協作、多元投資、軍民融合、成果分享的合作模式。允許符合條件的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員經所在單位批準,帶著科研項目和成果到企業開展創新工作和創辦企業。開展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設立流動崗位吸引企業人才兼職試點,允許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設立一定比例流動崗位,吸引有創新實踐經驗的企業家和企業科技人才兼職。試點將企業任職經歷作為高等學校新聘工程類教師的必要條件。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國務院印發 國家科技創新 規劃 十三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