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規范有序推進項目
各級能源主管部門應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PPP工作的相關管理辦法組織項目實施。對需要實施特許經營的項目,應按照《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5號令)執行,規范有序地推進能源領域PPP項目。應從PPP項目儲備庫中,選擇條件成熟的能源建設項目作為備選項目,委托招標機構擬定招標文書,采取公開招投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等方式,確定項目承擔單位。
六、政策保障措施
(一)簡化PPP項目審批
在能源PPP項目審批方面建立綠色通道。加快項目審批,簡化審核內容,優化辦理流程,縮短辦理時限。涉及規劃、國土、環保等審批事項的,應積極推動相關部門建立PPP項目聯審機制。加快開通項目審批網上平臺,公開項目全流程審批信息,進一步提高行政服務效率。
(二)推進能源價格改革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28號)精神,到2017年,基本放開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盡快全面理順天然氣價格,加快放開天然氣氣源和銷售價格,有序放開上網電價和公益性以外的銷售電價,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能源價格的機制,為社會資本投資能源領域創造有利條件。
(三)探索創新財政補貼機制
對可再生能源及分布式光伏發電、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及供熱、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光伏扶貧、頁巖氣開發、煤層氣抽采利用等PPP項目,符合財政投資補貼條件的,各級能源主管部門應積極探索機制創新和政策創新,鼓勵財政補貼向上述PPP項目傾斜。
(四)加強金融合作
各級能源主管部門應積極主動幫助項目承擔單位與各級PPP融資支持基金進行對接,提高項目融資的可獲得性。加強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溝通合作,加大對能源領域PPP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
(五)適時開展第三方評估
充分發揮工商聯聯系民營企業的作用。推進能源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要充分聽取工商聯和民營企業的意見和建議。根據項目進展情況,可委托工商聯等第三方中介機構對能源領域PPP項目開展實施評估。
七、示范推廣和總結提高
做好能源領域PPP項目是一件新生事物。各級能源主管部門要積極探索、大膽嘗試,鼓勵社會資本投資能源PPP項目。對項目實施過程中遇到的難點和問題,要積極研究和協調解決。國家能源局將及時總結各地探索的經驗,選擇好的做法在全國示范推廣,不斷創新和提高能源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的合作水平。
國家能源局
2016年3月31日
相關政策解讀: 能源局:在能源領域積極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能源 社會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