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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7
一年一度的全國“兩會”已經結束,新一屆中央政府履職整整一年。點評政府一年來給老百姓給留下的最深刻印象,我想無外乎兩件事:一件是中央痛下決心“打老虎”,一件是政府史無前例的“自我革命”,拉開了政府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的序幕。
記得每當新一屆政府上臺之際,國務院都會重點部署機構改革,相應的“大部制”改革都會如期而至,例如某部委并入其他部委,合并或取消一批職能重疊的部門等等。這叫“精兵簡政”。然而,與以往不同的是,“十八大”之后的新一屆政府讓我看到了“亮點”:它以一種超凡的勇氣和智慧,把轉變政府職能和簡政放權作為自己履新后的首要任務。國務院印發的“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任務分工”,不僅具體部署到人頭,而且有嚴格的時間表,改革力度之大、影響面之廣,超乎我們普通百姓之前的想象。
作為在行業協會工作的普通一員,我最關心的還是十八大提出的“政社分開”,簡言之,就是要求過去有政府背景的社會組織與原先的行政機關脫離關系,盡快建立起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服務型社會組織。這也是最近一段時間,全國各行業協會、商會頭頭腦腦們熱議的一個話題,俗稱“脫鉤”。國務院的分工方案明確,這項工作由國家發改委、民政部會同國資委負責,2013年9月底前出方案,確定一批行業協會商會進行試點;2014年12月底前總結經驗,之后逐步推開;到2015年底,要求基本完成“脫鉤”。為什么非要“脫鉤”不可?“脫鉤”后能給行業協會、商會帶來什么好處?作為這次政府簡政放權的對象之一,以行業協會為代表的社會組織又能做些什么?
改革開放之初,最早提出的是“政企分開”,大量國有企業獲得經營自主權,具有了獨立的“人格”。政府“撥改貸”后,企業依法向國家納稅,剩下的利潤都是自己的。不過,后來發現很多阻礙“政企分開”的實質性問題無法解決——企業的“婆婆”不僅多,而且彼此爭權,到頭來沒有人對企業的生存發展負責。黨的“十六大”及時提出“政資分開”,以成立各級國資監管機構為標志,在全國建立起一種新型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如今,經濟改革走過了35個年頭,窒息發展的阻力越來越無法回避。所有的問題歸結到一個地方:政府這只有形的“手”,過多干預了微觀經濟活動。隨著認識的不斷提高,“十八大”提出“更大程度更廣范圍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到了十八屆三中全會,又向前邁了一步,把市場的“基礎性作用”修改為“決定性作用”,更加強調利用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配置要素資源的重要性,同時重申政府改革的核心是正確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由此,一場被倒逼出來的行政體制改革如箭在弦,不得不發。
那具體從哪里改起呢?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說:“本屆政府開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改革,簡政放權就是當頭炮”。多么擲地有聲!但“簡政放權”并非簡單意義上的“自我削權”,而是要騰出手來抓大事、議長遠、謀全局。從這個邏輯上將,“政社分開”就是重新理順政府與社會的關系,“還權于民”,全面提升社會組織的地位。同時要求“政”、“社”必須分開。只有在這個前提下,政府才便于把原來大包大攬的社會事務,托付給社會組織。反過來,也只有在社會組織的協同下,政府才能完成職能轉變,繼而有精力做好應做、想做的事,這也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客觀需要。
最近,我們欣喜地看到,國家民政部取消了一系列對全國性社團分支機構的行政審批項目,進一步改革了社會組織登記制度。針對不少行業協會明顯的行政化傾向,民政部正加快推進行業協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工作,要求行政機關將適合行業協會行使的職能采用競爭方式轉移給后者。今年1月29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公告,對行業協會等國家認定的非營利組織,給予5年期的免稅優惠資格。對年檢合格的全國性社團組織,民政部還給予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
應該說,一扇扶持社會組織發展、創新社會治理的大門已悄然打開。面對機遇,行業協會不妨把目光投放得更遠些。如果說以前首要考慮的還是“如何活下來”,那么今天,則需要更多思考“我能做什么?”、“我如何壯大起來?”。關于協會未來發展,有幾點尚不成熟的思考和建議,歡迎業界同仁指點斧正。
首先,合理規劃行業準入“門檻”,推行“好人舉手”制度,創新“寬進嚴管”的治理模式。目前的情況是,要想開展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涉訴資產交易、金融資產交易、環境權益交易、公共資源交易、國有文化產權交易、礦業權交易、農村產權交易,都需要獲得相應領域行政主管機關的許可。為了減少行政機關利用權力尋租的機會,可以預想的是,政府將逐漸減少對市場主體直接“授權”,行業協會將有機會承接政府轉移出去的一部分職能。國務院國資委近期發布了央企資產轉讓進場交易的通知,明確只要產權交易機構及當地制度建設滿足國務院國資委的要求,均可從事央企資產交易業務。相比國有產股權交易業務,新的政策淡化了行政指令色彩。但是,如果交易機構嚴重違法違規,誰來出面“叫停”或如何取締其業務資格?隨著互聯網金融風起云涌,在行業技術“門檻”不高的情況下,甚至會出現“攪局者”。我想,在全體會員單位中推行“好人舉手”制度,創新“寬進嚴管”的治理模式,值得研究。這樣做的好處至少有3個:其一,會員單位向全行業公開“宣誓”,強化自我約束,以此取信于市場、取信于社會;其二,協會以自身信用為“好人”背書,向全行業推薦“好人”,無形中會增加會員身份的“含金量”,同時有助于協會擴大權威性和社會影響力;其三,一旦會員單位出現嚴重違法違規,協會下設的自律委員會有權啟用“失信黑名單”等手段加以懲戒,令違法者付出沉重的代價,其效果遠比由工商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要好。
其次,研究履行行業自律性監管的有效手段和長效機制。2003年后,為規范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業務,省級以上國資監管機構共選定66家產權交易機構從事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業務。每隔1年,六部委(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監察部、國家工商總局、中國證監會)都組織力量對從事央企國有產權交易的4家機構進行綜合評審。國務院國資委還開發了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監測系統,在交易機構的參與下完善了一系列國有產權交易制度。從實施效果看,以上制度安排都是合理的,而且是有效的。但是,作為國務院及各省級人民政府的特設機構,國資監管機構不是行政機關,與產權交易機構不構成法律意義上的監管與被監管的關系。從政府購買服務的角度看,二者更像是買主與供應商的關系。在政府大刀破斧簡政放權的今天,說承接政府轉移職能也好,說填補行業12類業務監管空白也好,協會均有責任對所屬會員行駛自律性監管職責。由協會組織開發的企業實物資產交易監測系統即將上線。未來,由協會承接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監測,并對其他各類交易業務履行日常監管職能,均是可期的。研究履行行業監管職能的有效手段和長效機制,應該提上議事日程。
第三,堅持市場化方向,練好內功,成為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重要平臺。配合這一輪政府職能轉變,社會組織被賦予了新的歷史使命。去年9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在公共服務領域更多利用社會力量,加大政府購買服務的力度。12月9日,財政部發布《關于做好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進一步加快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其中明確“對于政府新增的或臨時性、階段性的公共服務事項,凡適合社會力量承擔的,原則上都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進行。”對產權交易行業而言,協會在“統一信息披露、統一交易規則、統一交易系統、統一過程監測”的“四統一”建設方面,在入圍工信部電子商務集成試點項目方面,在考試培訓、職稱評定、授予職業資質、創新行業監管模式、統一服務費率、開展統計與大數據應用、編制行業運行指數等諸多方面,都可以為政府提供有償服務。如果這些構想能真正“落地”,會收到“一石二鳥”的效果。一方面,政府通過招標向行業協會購買服務,能提高財政資金運作效率,不給腐敗提供滋生的土壤;另一方面,行業協會不會再為“五斗米折腰”,徹底激活生命力。除了給予稅收優惠外,以公允的市場價格向行業協會購買公共服務,不失為政府為社會組織發展提供資金保障的好辦法。
當前,行業協會面臨的問題是:政府把適合精減的職能轉移給誰?又向誰購買所需的服務?我想答案是顯而易見的。對行業協會而言,要想獲得政府的訂單,關鍵在于是否具備市場化服務能力,能否保質保量地為政府提供所需的服務。
來看一組數字:2007年,民政部啟動了首批全國性社會組織評估,參與評估的只有62家。到了2013年,主動要求參與評估的全國性社會組織已達661家(其中也包括我們產權交易行業協會)。越來越多的社會組織在排隊等待評估。看來,政府已經把評估作為衡量社會組織并促其發展的“一桿好秤”。按民政部的規定,只有獲得3A以上評級的協會才能獲得政府委托服務的資格。那些缺乏市場競爭力、依靠原先政府背景“吃老本”的行業協會,未來將很難取得政府的信任,很難成為政府購買服務的對象。一句話,只有那些居安思危,堅持市場化方向苦練內功的行業協會,才有機會活下來,并活得更好。
(作者:秘書處信息部 歐陽克堅)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