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員工持股本身并不是國有資產的流失。國企改革專家周放生此前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在國企實行“分紅權改革”,骨干員工們參與了企業價值的創造。越是高科技企業,員工創造的價值越多。骨干員工們拿的是自己應得應分的,而不是分國有資本的利益,更不是國有資本的流失。
除了國資流失的風險,員工持股在實施過程中也面臨著一些難題。北京市一位國企科研人員告訴記者,員工股權激勵與現有的績效考核體系如何銜接,如何量化評估科研技術人員在科研項目中的作用和貢獻,“骨干持股”中的“骨干”如何界定,其他職工是否能滿意,如何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分紅激勵與行政級別的晉升是分開還是并行不悖,這些難題使員工持股的方案從制定到落實都面臨著很大的阻力。
對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所國企研究室主任項安波對記者表示,應建立和完善容錯、糾錯機制,以激發和保護改革積極性。把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錯誤和無意過失等,同明知故犯、謀取私利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等違紀違法行為區別開來。在劃清紅線、明確底線的基礎之上,容錯機制的建立將發揮保護改革者、激發改革積極性和鼓勵創新等作用。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原董事長傅成玉表示,當前全國各地國企改革已進入重要階段,存在著一些普遍性的問題,比如視混合所有制改革為禁區,絕大多數國企對企業內改革基本沒啟動;改革主體不清,企業改革缺少內生動力,導致了“上面想改很難改、企業想改不能改不敢改”的不協調局面;缺少保護企業領導者改革擔當的環境,企業領導對改革顧慮較多。
傅成玉建議,創造激勵改革、保護擔當的大環境。制定激勵和保護國企領導大膽改革的相關政策,出臺具體可行的容錯制度,建議審計、紀檢監察、干部管理等部門制定各自領域激勵改革、保護擔當的相關辦法和措施。
(文章摘自2017年03月22日《第一財經日報》)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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