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已經啟動實施,2021年是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的攻堅之年、關鍵之年。為貫徹落實這一方案,各地和各部門近期都結合自身特點,紛紛出臺實施細則,以實現關鍵環節改革有突破性進展。
日前,上海市國資委召開新聞通氣會,發布了《上海市貫徹〈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的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介紹了推進上市國企實施“二次混改”的任務書、時間表、路線圖。這其中,優化國有資本監管與增強國有企業活力效率相結合是國企混改要堅持的“四個結合”之一。
中央要求加快國企混改速度,目的之一在于通過混改提高國有企業的效率,要實現這一點,探索出最合理的產權結構、實現企業治理結構的優化,這兩點是重要方面。
要完善股權結構,有兩個途徑,一是引進戰略投資者,二是深化員工持股試點。上述《實施方案》指出,下一步將支持和引導國有股東持股比例較高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引入戰略投資者作為重要積極股東參與公司治理;同時,要深化員工持股試點,支持整體上市或核心業務資產上市的企業集團經營管理團隊和核心員工參與員工持股。
要看到,在國企改革中,“探索實行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是作為重要內容被明確寫入《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等一系列文件中的,當然,在這個過程中,還需要法律規范與正確指引,從而解決操作不規范等諸多過去一個時期存在的問題。但從一定意義上說,混改是國企國資改革的突破口之一,員工持股也是混改的突破口之一,員工持股所激發的內生動力在許多民營企業中已經得到了充分體現。
在股權結構方面,一是要解決既往問題,更要著眼于將來。上述《實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上海國資系統將新增10家左右企業在科創板上市,同時,鼓勵暫不符合上市條件的充分競爭領域企業,除了適時引進具有高匹配度、高認同感、高協同性的戰略投資者之外,還要深化員工持股試點,支持整體上市或核心業務資產上市的企業集團經營管理團隊和核心員工參與員工持股。
改善股權結構的目標還是要促進公司治理結構的改革,也就是要在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的前提下,通過引進積極的股東、開展員工股權激勵,參與公司治理,提升企業活力和效率。這最重要的是實現有“股”要“權”,企業重大事項的決策權、經理層成員的選聘權、職工工資的分配管理權等重要權力,要在混改中充分體現出來。“混”是形式和途徑,“改”是最終目標。
總之,當前要深入實施國企改革三年行動,要推動在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上取得明顯成效,要在提高國有企業活力和效率上取得明顯成效,其中的一個重要途徑就是繼續積極推進國企的混改。國企民企要相互配合,推進兼并重組和戰略性組合。作為國資重鎮的上海提出包括國企上市公司在內的國企“二次混改”,并明確了任務書、時間表、路線圖,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借鑒意義。
來源:騰訊新聞客戶端自媒體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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