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掛牌規則第153問:如何解決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時資產評估報告的時效性及無法整體評估的問題?
日期:2015-05-04/ 來源:華諾信誠 / 分享:
在企業國有產權轉讓項目首次信息發布時,其資產評估報告應在自評估基準日起算的一年有效期內。
對于因轉讓方所持股權比例較小,無法對標的企業進行整體評估何時,可對轉讓方所持標的企業部分股權進行評估,評估結果經備案后,可以作為確定產權轉讓價格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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